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武侠 > 天元仙记 > 第596章 博弈

天元仙记 第596章 博弈

作者:陈若浊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3-12-30 03:56:09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罗清水道:“史师弟之言不无道理,但大敌当前,还是得以大局为重。我请你来,是想了解一下事情始末,以便三部会审的时候给此案定性,宗门刑罚是宣德殿职权,到时候看他们怎么裁决吧!”

史名随不再言语,室内陷入短暂沉默。

“没别的事,我先走了,本殿还有不少事要处理。”史名随说道,起身离开了屋室,回到自己洞府。

老者见他归来,赶忙迎上前:“师傅,掌教和您谈了什么?”

史名随道:“还能谈什么,无非说了些冠冕堂皇的话,希望我以大局为重之类。”

老者神色黯然,心下明白,此事几乎已成定局,盖因宣德殿是罗清水大本营,一直掌握在他们这一系手中,下面几个部科执事都是其心腹亲信,要给人定罪太容易了,随便找个理由都行。

史名随虽位高权大,威望素重,然根本插不进宣德殿的事务。

“师傅也不用为难了,衡儿作出此事,就应该考虑到后果。”好一会儿,老者苦涩说道。

“你不用太担心,我想他们应该知晓分寸,就当是回宗门安歇,今后好好修炼吧!”

“多谢师傅。”老者听闻此言,神色一振,史名随此话无疑是保障了其徒儿张衡的性命,并且不会受到严厉刑罚:“师傅,既如此,您为何不与掌教直言?”

“我要是不强势,他们就会很强势,到时候怎么判罚就很难说了。我只有态度强硬,他们才会有所顾忌。”史名随道,挥了挥手:“你先去吧!告诉张衡,不管别人用什么手段,让他不要乱说话。”

“是,徒儿告退。”老者应声而出。

…………………………………

督查室审讯室内,马元则高座其上,两侧落座着数名男女,下方石凳端坐着一名面色白净,眼神炯炯的男子。

“张师弟,说说吧!你为何要杀害江宇?”马元则开口问道,旁边墨绿色留音符散发淡淡光芒,下方另有一人拿着纸笔记录。

张衡面无表情:“我是受清玄殿密令行事。”

马元则道:“说清楚,是受谁的密令。”

“清玄殿殿主史名随师公。”

“能告诉我们密令的内容吗?”

“师公要我严密监视江宇,怀疑他与魔宗弟子有接触,要策反江家改旗易帜。”

“既是让你监视,为何你私自杀害江宇。”

“师公授我便宜行事,临机专断之权,必要的时候可以除掉他。”

“你是什么时候受此密令的?”

“一年前。”

“说具体日期。”

“七月二十三日,我回到宗门,面见师公的时候。”

“据我们所知,这些年你一直在大营前线,若要监视江家,需要长时间外出,而你在大营出入不便,为什么会找你完成这个任务。”

“这个你需要亲自去问师公,我只受命行事而已,从来不问为什么。”

“这一年中,你一共出入过大营多少次?”

“三次。”

“你受到史师叔的密令,居然一年只三次外出。据我们了解,你前两次只外出不到七日,而且是去坊市购买丹药,只有最后一次,也就是你伏杀江宇的那日,你外出了十六日,能解释解释吗?”

“师公授我便宜行事,并没有具体期限,我只偶尔外出打探一下消息。”

“那么,你找到江宇勾结魔宗的切实证据了吗?”

“没有。”

“那你为何还杀了他?”

“他发现了我的跟踪,对我出手,在打斗之中,误杀了他。”

“据我们调查,你胞妹张嫣曾与江宇有一段恋情,最后被江宇所抛弃,愤而自杀,有这事吗?”

“有。”

“你记恨江宇吗?”

“这是我的私事,无可奉告。”

“你是因为私怨才杀了江宇,对吗?”

“不对,我是奉命行事,舍妹的事只是巧合。”

马元则看了众人一眼,收起留音符起身道:“今日且到此吧!张师弟,从现在起,你必须一直呆在审讯室,直至三部会审开始。”

几人鱼贯而出,一名男子说道:“马师兄,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就组织三部会审定罪是不是有些草率。”

马原则看了他一眼:“于师弟有何疑议?”

男子道:“张衡所言,其乃是受清玄殿史师叔密令,此片面之言,未足为信,至少应该向史师叔求证一二。”

马元则道:“那就由你代表我们督察部,去向史师叔求证吧!”

“好。”男子应道:“马师兄,若张衡果是受命行事,那么就不足以定罪,三部会审还有必要吗?”

“哪怕是最终定性无罪,也需要经过三部会审的裁决才能作数,我们督察部只是负责监督审讯,没有定罪之权。”

“好吧!那我现在就去拜访史师叔。”男子说道,出了大殿。

督察部众人各自分道扬镳而去。

顾元雅遁光行不多时,来到唐宁洞府,正准备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