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其他 > 崇祯重振大明 > 第130章 交战区戒严

崇祯重振大明 第130章 交战区戒严

作者:凤凰北斗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10-08 04:31:29 来源:882

按照戒严制度,皇帝确实能在戒严区域用诏令代替法律。

但是群臣没有想到,皇帝这么快就用到这一条,还是直接废止《大明律》兵律条款。

一些文官本能地想要劝谏,想要劝皇帝不能随意废止法律。兵部尚书袁可立却说道:

“陛下所言极是,主将不固守这一条,有些规定确实应该在关外交战区废止。”

“擅调官军等条款,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到底上过战场,想法和其他文臣不同。在袁可立看来,皇帝废止主将不固守这一条非常恰当,把关外划为交战区、在交战区实施戒严,同样很有必要。

面对其他大臣疑惑的眼光,袁可立道:

“主将不固守这一条有个规定:失陷城寨者,斩。”

“如此一来,辽东在建造城寨时,必须慎之又慎,而且要安排兵马守御,避免城寨失陷。”

“在城寨遭到进攻时,他们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固守城寨,向其他兵马求援。”

有些臣子就疑惑了,这样不是很好吗?不是应该的吗?

刑部尚书薛贞被拿下,署理部务的李若珪不怎么在朝会上发言。来宗道身为礼部尚书,有维护礼法的责任,询问道:

“这样不恰当吗?”

“《大明律》一直如此,其中规定不应随意废止。”

袁可立解释道:

“若在内地,这个规定没有不恰当的地方。”

“但是在辽东,那就很不恰当了。”

“后金的建虏,是需要大明以举国之力应对的大敌。他们的兵马之强,堪比大明任何精锐。”

“面对这样的敌人,大明兵马不应有任何限制,尤其在有城寨的地方,不能必须固守。”

“建虏摸清了这一点,他们只需要进攻大明城寨,大明将士就必须守御,后方也必须救援。”

“否则失陷城寨的罪名,哪个官员都扛不住。”

“这就限制了大明将士的战术,他们在建虏来袭时,只能固守待援。”

袁可立这个解释,一些人听明白了,另一些人还不明白。来宗道继续问道:

“守住城寨是理所应当之事。”

“难道要废止这一条,让他们不再守城吗?”

袁可立感觉跟朝堂上这些高谈阔论的官员有些说不清,有些大臣年龄很大,却没年纪轻轻的皇帝看得明白。

按他们的想法,城寨失陷就该处斩,大明所有总督、巡抚、兵备、守将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守城就好了。如果城寨失陷,就把负责人处斩。

这种僵硬的做法,在大明节节胜利、很少有城寨失陷时还行得通。但是在战乱四起的现在,已经不合时宜了——

总不能只要有督抚失陷城寨,就把他们处斩吧?大明有多少督抚,足够拿去处斩?

不把这个规定明确废止,只要有城寨失陷,科道官员就会弹劾,负责人就会被捉拿,然后按律处斩。

所以这个规定,在袁可立看来是必须要废止的。不然即使皇帝想保,可能都保不下失陷城寨的官员。

而且袁可立上过战场,知道主将在遇到敌人时,第一时间需要决定的,就是撤退还是固守。这对主将来说,是非常关键的选择。

但是朝堂上的大臣,却认为守将只能固守,没有第二条路可选。后方负责的将帅,也只能发兵救援,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这对战场指挥来说,实在太过僵化。后金只需要围点打援、以多打少,就能把大明的兵马在野战中一支一支消灭。

皇帝估计就是看出了这一点,才决定在交战区戒严,废止不合时宜的条款。

听着朝堂官员的高谈阔论,再想到自己因为戒严制度被人非议,袁可立感觉心力交瘁,觉得不能任由一些官员胡来。

他现在觉得皇帝的大权独揽,在一些时候是必要的。戒严制度必须存在,戒严条款也应该尽快确定,不能继续拖延。

解释了很多都没让群臣明白,朱由检看出袁可立的窘境,亲自下场说道:

“城池能守还是要守,尤其是内地的城池,里面有大明百姓,不能让百姓失陷。”

“但是辽东的城池大部分是军队,前线城池中的所有人,以后都要编入预备役。”

“如果来袭的敌人太多,守将在确定难以守住时,可以果断后撤。不能一直固守,牵动所有军队救援。”

“建虏能集中兵力进攻,大明却不能在每一个城池都放上能抵御所有建虏的兵力。”

“大明没那么多军队,钱粮也供不起。”

“守不住的城池该撤就要后撤,主将有决定的权力。”

说了城池的事情,朱由检又提出“结硬寨,打呆仗”战术,说道:

“而且大明军队善守,废止主将不固守这一条后,主将就可以在作战时第一时间结寨。”

“然后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废弃营寨,不用担心失陷城寨被处斩。”

“所以主将不固守这一条,在关外交战区是需要废止的。”

“要让将士们灵活地安营扎寨,用大明擅长的战术,应对后金建虏。”

“大明军队要学会‘结硬寨,打呆仗’,用防守的办法进攻,攻守合一,稳步推进。”

这六个字实在简单易懂,以至于皇帝一提出,群臣就能想明白。

“结硬寨,打呆仗”这六个字,实在是符合文臣的胃口,让他们觉得就该这样打仗。

所以主将不固守这一条,是一定要废止的,否则这个战术,根本没法实现——

一旦失陷城寨就要被斩,哪个大明将领敢随意结寨?那不是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营寨上吗?

皇帝在交战区废止主将不固守这一条,是战术需要。让将领去掉负担,可以随意结寨。

明白这一点后,群臣没有再反对废止这个条款。只是要求不能把条款整体废止,而是一点点商榷这个条款的规定。

朱由检从善如流,没有把主将不固守整体废止,而是先明确废止了失陷城寨这一条,再让袁可立和前线将领商议其它规定。

他对辽东兵马实在没有信心,认为他们野战胜利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让大明兵马在野外遇到建虏时第一时间结寨,抵御建虏进攻。

群臣对辽东兵马的信心同样不足,不相信那些将士能在野战中战胜建虏。反而是守营寨这件事,他们更放心点。之前的宁远之捷、宁锦之捷,都是成功例子。依托城寨固守,逼迫后金退却。

成功通过了这一条,朱由检又让袁可立具体商议,看看擅调官军、私藏应禁军器等条款中的规定,到底要废止哪些。要给前线将领调兵权限,也要让前线平民有自保能力。

总之就是一句话:一切以平定战乱为目的,完全按战争需要来。

对皇帝如此通情达理,废止了这么多不适合前线的规定,袁可立很是振奋,觉得有这样英明的皇帝,是大明的幸事。前线作战的将领,能丢掉很多负担。

但是皇帝接下来的话,就让他不是那么喜悦了:

“如今四方多事,尤其是草原险些发生战乱,让大明再开一条战线。”

“所以长城之外、或者说大明本土之外,都应实施戒严。”

“这些地方的事务,朕有权直接决定,避免受到耽搁,影响大明安危。”

群臣对此大多是无所谓,根本不关心大明以外的事务。皇帝想直接处理,那就让皇帝处理就是了,无关朝堂大局。

袁可立却清楚地认识到,皇帝这样是扩充权力,以后像册封林丹汗那样的事情,皇帝能一言而决。

但是让他反对,他也说不出口。皇帝对外面的事情比很多大臣更熟悉,这点他很明白。

而且这些地方无关朝堂大局,他不能因为这些边角的事情,破坏和皇帝的良好关系。

甚至,为了战事需要,他还要帮皇帝扩大戒严区域。

想到西南的事情,袁可立道:

“西南战乱多年,臣以为贵州等地,同样应该划为交战区。”

“要给朱燮元、傅宗龙等人大权,让他们灵活安排战术。”

朱由检点头应允,又强调道:

“贵州属于内地,内地交战区的戒严条款,应该和关外交战区不同。”

“军寨可以根据需要废弃,但是有百姓的城寨,不能随意放弃。”

“具体条款你和前线将领商议,既要符合平乱需要,也不能侵犯百姓利益。”

让袁可立确定内地交战区的戒严条款,朱由检又想到西南应该安排个护军使,和总督、提督组成三巨头负责实施戒严,遂道:

“贵州和临近水西的战乱地区划为内地交战区,实行局部戒严。”

“再推举一个护军使,和朱燮元、傅宗龙一起执行戒严。”

又多了一个官位,群臣很快忘记了大明本土之外都被皇帝下令戒严的事情,开始推选护军使。

闵梦得作为之前的川贵五省总督候选,被第一个提出。

先前被朱由检拟定为湖广巡抚的袁崇焕,同样被提出来。

毕竟在很多人看来,袁崇焕能取得宁远之捷,打仗能力是有的,把他放在前线,比放在湖广更合适。

朱由检对此是无所谓,觉得袁崇焕只要不放在辽东就好。西南改土归流,需要敢想敢做的人才。袁崇焕胆子大点,或许也没不妥。

所以,在袁可立表示朝廷需要闵梦得这样熟悉西南的大臣,建议袁崇焕担任护军使后。朱由检任命袁崇焕担任川贵五省护军使,闵梦得列入兵部侍郎候选。

他的一个目的,像美国总统那样拥有对外事务的主导权,在群臣的漠不关心中,悄无声息实现。

之前册封的海外世袭军官,已经能够兑现。

《明史》对被杀督抚的不完全统计:

帝自即位以来,诛总督七人,崇俭(郑崇俭)及袁崇焕、刘策、杨一鹏、熊文灿、范志完、赵光抃也。帝愤寇日炽,用法益峻,功罪不假贷,而疆事寝坏,卒至于亡。

终崇祯世,巡抚被戮者十有一人:蓟镇王应豸,山西耿如杞,宣府李养冲,登莱孙元化,大同张翼明,顺天陈祖苞,保定张其平,山东颜继祖,四川邵捷春,永平马成名,顺天潘永图,而河南李仙风被逮自缢,不与焉。

(蓟辽总督刘诏被斩,他是阉党,估计在修《明史》的人看来阉党不算人,没有统计在里面。

督师杨嗣昌惊忧交加而死,有的说他是畏罪自杀。如果他没死,崇祯也保不下他,张献忠杀襄王时就说杀他是为了让朝廷杀杨嗣昌。

历史上崇祯皇帝杀了十几个督抚,但他确实不是残暴乱杀。《明史》都只能说他“用法益峻”,执法太严格。

“功罪不假贷”,功不抵过,是大明惯例。明朝的制度太僵化,后期已经不合时宜)

(本章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