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其他 > 浅评水浒传 > 浪淘沙—浅评三国演义124

浅评水浒传 浪淘沙—浅评三国演义124

作者:作家DoFINz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9-21 19:44:17 来源:882

第十一篇-乱世英雄不同路

改变历史小人物7)陈琳、董昭

1、何国舅谋诛宦竖一节。袁绍曰:“可召四方英雄之士,勒兵来京,尽诛阉竖。此时事急,不容太后不从。”

何进曰:“此计大妙!”便发檄至各镇,召赴京师。

主簿陈琳曰:不可!俗云:“掩目而捕燕雀,是自欺也。微物尚不可欺以得志,况国家大事乎?今将军仗皇威,掌兵要,龙骧虎步,高下在心。若欲诛宦官,如鼓洪炉燎毛发耳。但当速发雷霆,行权立断,则天人顺之。却反外檄大臣,临犯京阙,英雄聚会,各怀一心,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反生乱矣。”

何进笑曰:“此懦夫之见也!”

2、袁曹各起马步三军一节。袁绍便商议兴兵,望黎阳进发。

郭图进曰:“以明公大义伐操,必须数操之恶,驰檄各郡,声罪致讨,然后名正言顺。”

绍从之,遂令书记陈琳草檄。陈琳素有才名,灵帝时为主簿,因谏何进不听,复遭董卓之乱,避难冀州,绍用为记室。当下领命草檄,援笔立就。绍览檄大喜。

檄文传至许都,时曹操方患头风,卧病在床。左右将此檄传进,操见之,毛骨悚然,出了一身冷汗,不觉头风顿愈。

顾谓曹洪曰:“此檄何人所作?”

洪曰:“闻是陈琳之笔。”

操笑曰:“有文事者,必须以武略济之。陈琳文事虽佳,其如袁绍武略之不足何!”

3、决漳河许攸献计一节。只见刀斧手拥一人至,操视之,乃陈琳也。

操谓之曰:“汝前为本初作檄,但罪状孤,可也。何乃辱及祖、父耶?”

琳答曰:“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耳。”

左右劝操杀之。操怜其才,乃赦之,命为从事。

陈琳三国时的一介书生,谏何进不听。投奔袁绍,作讨操檄文,援笔立就,名震天下。辱曹操祖、父,此书生之气,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矣。操怜其才,以为从事。唯才是举,三分天下有其二,曹操是也。

4、曹孟德移驾幸许一节。曹操闻天使至,请入相见。只见那人眉清目秀,精神充足。

操暗想曰:“今东都大荒,官僚军民皆有饥色,此人何得独肥?”

因问之曰:“公尊颜充腴,以何调理至此?”

对曰:“某无他法,只食淡三十年矣。”

又问曰:“君居何职?”

对曰:今官封正议郎。姓董,名昭,字公仁。

忽人报曰:“一队军往东而去,不知何人?”

董昭曰:“此乃李傕旧将杨奉,无谋之辈,明公何足虑也。虎无爪,鸟无翼,不久当为明公所擒,无足介意。”

操见昭言语投机,便问以朝廷大事。

昭曰:“明公兴义兵以除暴乱,入朝辅佐天子,此五霸之功也。但诸将人殊意异,未必服从。今若留此,恐有不便。惟移驾幸许都为上策。夫行非常之事,乃有非常之功,愿将军决计之。”

操执昭手而笑曰:“此吾本志也。”

昭谢别,操执其手曰:“凡操有所图,惟公教之。”昭称谢而去。

董昭朝廷一议郎,为曹操献移驾幸许都建议,曹操曰:此吾本志也。凡操有所图,惟公教之。夫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功。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董昭之初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