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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我真没想当明星啊 第468章 大场面

作者:北凭风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9-18 19:17:03 来源:882

“林曦推出首支个人MV,疑似回应近日风波!”

快音疯狂向所有下载了自家APP的用户强制推送此消息,而且推送标题起得驾轻就熟,依旧走“大爷来嘛来吃瓜呀”的路线。

如今的快音,不光拥有高达5000万的装机用户,而且活跃用户已经达到了3700万——很明显,活跃用户比例的大幅提高,预示着这个世界用户刷短视频的习惯正在养成!

很快,大批用户被标题吸引,顺着推送进了林曦的个人频道。

此时的快音运维部老大宋超表示毫无压力。

现在,快音的云服务器,光是租金一年就要支付将近三个亿,可想而知那是多大的容量?

这么说吧,当初三大云服务器的供应商,迫于五岳会的压力,对快音爱答不理,现在已经变成了他们差点高攀不起。

反正,现在他们已经不鸟五岳会了。

为什么?很简单,一方面五岳会的统治力在下降,但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快音给的太多了啊!

之前三大云服务器供应商,以为快音也就是小打小闹,而且随时会被五岳会拍死,所以谁会为一年几百万的生意,去得罪五岳会?

但是现在就不同了啊,混IT界的,但凡你眼睛不瞎,都能看出来快音极有可能成为社交赛道的大鳄!

还是史上从未出现过的超级大鳄。

人家现在一年云服务器租赁费三个亿算很多?

不,那只是开始!

未来,他们每年花在这方面的钱,很可能高达五十亿!

说的是一年!

这个预估,倒是一点都没夸张。

殊不知某音,一年云服务器的租赁费用,差不多就是五十个亿——你得想想它需要储存多少天量的数据。

所以,三大云服务器供应商的老板们,不禁要问自己的手下:这样的客户不舔,请问你舌头长着是干嘛用的?

手下但凡敢犹豫一下,他们必然要提高声音再问一句:跟快音比起来,五岳会算个毛啊?他们有毛吗?

东夏有句古话,叫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毫不夸张地说,此时五岳会要再敢对他们指手画脚,这些老板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掀桌子——哪怕是五岳会有股份的那两家也一样!

开什么玩笑,有股份就了不起?有股份就不让其他股东赚钱了?

不过很明显,谁都知道五岳会再不爽,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跟他们翻脸——这个时候翻脸,五岳会不就等于是给自己树了个敌人,同时又给林曦送了个朋友吗?

什么叫威信动摇、统治力崩塌?

这就是!

就像一个王朝,如果各地诸侯尽皆臣服,那么皇权就至高无上,完全可以做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但是如果某地出现难以平定的叛乱,那么皇帝就不得不笼络各地臣子,希望他们与自己站在同一边。

这个时候你再说君要臣死?臣说我不死,爱谁死谁死。

对于五岳会来说,这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

正如林曦的MV里的歌词一样。

“如果邪恶是华丽残酷的乐章,它的终场我会亲手写上。

晨曦的光,风干最后一行忧伤,

黑色的墨,染上安详。”

林曦想表达的,在歌里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

他要亲手终结五岳会,让晨曦的光照进这个墨黑的贵圈。

MV时长高达九分钟,以灰黑色为基调,以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为原型,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发生,主角通过抽丝剥茧,最终发现真凶,并将其绳之以法的故事。

MV中讲故事的不少,但是讲探案悬疑的,却是少之又少。

而结合发这个MV的时间点,大多数人都能看出,这个故事还是用来映射现实的。

很多人在看了第一遍之后有点没懂,又重新看了一遍。

而第二遍时,已经或小声的,或在心里,轻轻地跟着哼唱起来了。

这就是这首歌的真正魅力——你越听,就一定会越上头!

没错,林曦的这首MV,就是JAY的封神之作《夜的第七章》!

作为华语乐坛史诗级的歌手、唱作人,周董的地位已经毋庸赘言,再去争论他的地位,就像跟小学生争论一加一为什么不等于三,毫无意义了。

毫不夸张地说,那是一个时代的精神符号之一,没人能够抹去。

而这首《夜的第七章》,在他无数璀璨光华的作品里,就像是镶嵌于皇冠顶部,那颗最耀眼、最夺目的宝石。

至少一半以上的周董歌迷,认为这首歌是他的封神之作,区别最多只在于,后面要不要加个“之一”。

要不要加“之一”,大抵是因为他能称之为“封神之作”的歌,实在太多了。

但毫不影响,这歌在华夏流行音乐史上的地位。

有人说,这首歌真的很难唱,除非是专业歌手,否则很难唱好。

但正因如此,或许它是第一首无法做到人人会唱,却堪称神曲的流行音乐作品。

它就像是躺在博物馆里的文物,你不必每天把玩,但只要看到,你必然会惊艳,会精神一振。

事实的确如此。

把这歌称为艺术品,或者是华语音乐鼎盛时代的证据,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反对。

它的强大,不仅仅是开辟了一种叙事的黑暗曲风,或者是一种全新的RAP唱法,再或者是令人叹为观止的编曲,更因为它那无可比拟的超前性。

在华夏,即便在这首歌诞生了近二十年之后,很多人依旧都听不出任何的时光痕迹——无论是词、曲,乃至乐器、节奏、韵脚、立意、唱法……如果第一次听,你必然会认为这是一首

“很潮”的新歌。

二十年不过时,二十年依然保持领先的音乐理念,能如此历久弥新的,恐怕在整个乐坛都挑不出几首。

这意味着当时写这首歌的时候,没有借鉴过一丝一毫当时乐坛的流行元素、取巧手法,甚至也没有借鉴过此前历史上任何一首经典,否则那种“过时”的年代感肯定是逃不掉的。

所以,据说这首歌光编曲就足足花了八个月,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是真正的天才之作,至少在林曦穿越前,他也没有见过能超越此作的同类型歌曲。

而在这个星球上,《夜的第七章》注定要比在地球上更为惊艳,更让人目瞪口呆。

这当然不是林曦“抄”得比原作更好,而是这个世界完全不同的音乐史使然。

由于文化树分叉的不同,这里的黑暗风音乐,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是全球音乐领域重要的类型之一。

而在经历**十年代的低潮后,由于欧陆大制作人迈克特纳为首的一大批乐坛重磅人物的大胆创新,如今黑暗风音乐低谷崛起,正处在大受追捧的黄金期。

这点,从去年格莱美最佳编曲以及金曲奖,双料大奖齐聚于那首黑暗风歌曲《DarkForest》

就可见一斑了。

而且,去年油管播放量最高的十大金曲中,暗黑风歌曲占了其中两首,也足以证明其受欢迎程度。

正因为如此,全世界无数音乐人,都试图尝试创作此类歌曲。

一方面当然是顺应大势,期望站在风口起飞,另一方面则是某种惯例使然——各大洲流行什么风向,各区艺人就比拼哪个风向的作品,你说这是为本区争光也好,某种虚荣心也罢,反正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参与创作的人多了,作品自然也就多,如此一来,跟着变多的,当然还有喜欢暗黑风音乐,或者说至少能鉴赏黑暗风音乐的听众。

所以,当《夜的第七章》的MV在快音首发以后,所引发的轰动,要远远大于蓝星,甚至达到了林曦都有些惊讶的程度!

在喜欢暗黑风的网友眼里,《夜的第七章》简直就是一块无上的瑰宝。

这些网友不但在评论区留下无数近乎肉麻的溢美之词,还自觉的一键三连外带疯狂转发,去其他平台继续吹捧。

什么“暗黑风第一曲”、“十年来东夏乐坛的巅峰之作”、“五十年内无可超越之作”之类的形容比比皆是。

夸得太狠,连林曦都忍不住去偷瞄了两眼,然后红着老脸悄悄给这些评论点了好些赞——

倒是很谨慎,用的是小号。

而那些原本对黑暗风无感的网友,反应也远超林曦的预期。

比如,因为这首歌融合了RAP的元素,而由鬼才词人黄俊郎撰写的RAP词不但是罕见的叙事风格,而且无论立意、内涵、深度以及韵脚都近乎完美,因而对于RAP粉而言简直就是一场极致的视听享受!

所以RAP粉也跟着吹爆!

哟哟,切克闹,谁说这词儿不牛X,我可去你吗了个……skr,巴拉巴拉。

剩下的那部分网友,大都也能找到喜欢这首歌的理由。

比如,RAP之外的副歌部分,旋律带着点诡异同时又悠长悦耳,虽然难唱但是真的好听,足以秒杀大多数流行歌。

也有些人单纯只喜欢它的曲,或者词,或者由邵先民导演、林曦主演,精致堪比电影镜头的MV。

对于一首史诗级的神曲而言,它的每一部分拉出来,都必然是最顶尖的。毕竟如果有一项短板,都不足以封神。

于是,这个MV上传不到三个小时,就立即登上了各大社交媒体的热搜。

“你可以怀疑林曦的人品,但是你永远无法怀疑他的作品。”

“我一边骂他,一边却听他的歌,是不是精神分裂了?”

“你们听不出来?这歌明显就是在说,最近的事是因为有邪恶势力在黑他啊!”

“老规矩,林曦一出新歌,关于他的黑料就必然会反转,瓜子板凳已备好,期待!”

“反正曦哥的才华歌坛没人能比,你们这些起哄的就让他被封杀吧,封杀以后歌坛回归死寂你们就开心了。”

“有一说一,商人逐利怎么了?他跟甘州卫视合作又没用枪逼人家,这也有错?”

因为这首MV的出现,现在支持林曦的人,说话更大声了。

而原先中立的,以及部分骂林曦的,也开始试着理性地去看待“一亿投资事件”。

这到底是正常商业行为,还是算所谓的吸穷人血?

歌坛除去了林曦,真的会更好?

不过,依旧还有不少人,固执地表示自己的道德观里融不进一粒沙子。

“哟哟,这就开始有脑残粉来洗了?一首破歌有什么了不起?”

“对啊,好在哪,我完全无感。”

“好个屁,说好的都是请的水军,这么明显看不出来?”

不过,这一次发表嘲讽的,大都是普通网友,或者五岳会请的水军。

有趣的是,一天过去了,圈里的歌手,无论是成名已久的老将,或者是新人,几乎没有一个发表过对这歌的点评。

更别说贬低、嘲讽。

很明显,他们都学聪明了。

他们至少知道,无论什么情况下,最好不要去轻易招惹林曦,否则很可能被打脸。

甚至打脸都未必够,弄不好还要脸被摁在地上反复摩擦带火花。

对此,林曦表示,无敌真寂寞。

连严梦菲、于舒云这次居然都不嘲讽自己,这圈子真是越来越没意思了。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有一股新势力冒了出来!

那是音浪等短视频平台的各大音乐类UP主!

别小看这些UP主,随着短视频的普及,这些UP主动辄就上百万粉丝,他们的观点照样可以影响一大群人!

尤其是在音浪上,至少十几个这样的音乐UP主。

而他们,几乎一边倒地在嘲讽、贬低这首歌。

其中一个叫“音乐铁子”的大V,拥有三百万粉丝,是现在音浪最知名的音乐博主。

他就专门做了一期节目,来点评《夜的第七章》。

“有人说这首歌的词好,我真的笑了。这首歌的词明显只是辞藻的堆砌,打字机、烟斗、树、广场、马车,你能看出它到底说什么?至少我看不出来。”

“有人又说它的曲好?请问好在哪,就那诡异的提琴,还是投机取巧的用D调下沉再上升?

都不过是套路加一些哗众取宠的元素罢了。”

“更好笑的是,居然还有人敢拿它跟《DarkForest》比,拜托,我都笑喷了好吗?小学生的作品,和挂在博物馆的大师作品比,你们哪来的勇气?”

这期节目一出来,就直接被音浪推上了热搜第三,而且后台的推荐系统,自动设置了默认向所有音浪用户推荐——不管你好不好这口,你必须看!

于是这位大V又狠狠地收割了一波流量。

伴随着流量,当然还有巨大的争议。

于是乎,这位大V趁势开启了直播。

由于音浪给力,当天晚上直播间涌入了足足十万多人。

“音乐铁子”是个大约三十岁的长发男,此时他显得异常兴奋,面对直播间里很多网友的质疑,开始疯狂地秀优越感。

“用户78698920,你是林曦注册的小号吗?一直问我凭什么《夜的第七章》不能跟《DarkForest》比?哈哈,我说几句实话就刺痛你卑微的自尊心了?”

“我不是贬低东夏乐坛,我只是就事论事。我真的请求你们先去听一下《DarkForest》好吗?拜托,那才叫真正的艺术品!”

“也就你们这些井底之蛙在这里叫!要不然你们把这歌PO外网去,看看有几个人会点赞?人家忍住不笑都算是素质高了。”

“不管怎么说,我也希望我们的华语乐坛能崛起,这也是我做音乐博主的初衷!但现在无论是人才,还是音乐底蕴,甚至是硬件设施,我们都没法跟人家比!

所以,承认人家优秀真这么难吗?我们就是不如人家,这有什么好激动的?”

看着持续上涨的观众数,“音乐铁子”越发兴奋,说得唾沫横飞。

甚至开始讲起自己跟几个老外音乐人聊过天的“光辉往事”。

而就在这时,忽然有一人在公屏留言。

“《DarkForest》的制作人麦克特纳,在推特转发了《夜的第七章》MV!”

顿时,整个直播间都炸了。

“真的假的?别是冒名的那种吧?推特上太多了!”

“是啊,麦克特纳啊我擦,全球顶级制作人,他竟然转发了?”

“哈哈,这是哪个林曦脑残粉的遐想?”

然而,证实这个消息的刷屏越来越多。

“一帮脑X,这个消息都已经上微博热搜了好吗?有图有真相,自己去看。”

“这个直播间连主播带粉丝,全都是跪太久,膝盖碎了吧?”

“主播,我觉得你和你的粉丝都已经病态了,一边跪老外,一边疯狂踩自己人,是不是神经病啊?”

“哈哈哈,不相信的自己去微特,看看是真的还是假的!”

“最新消息,不光麦克特纳,连《DarkForest》的原唱维恩凯特也转发了,哈哈,这可真是大型打脸现场啊!”

顿时,一波又一波的嘲讽,疯狂刷屏。

“音乐铁子”开始有点坐不住了,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他有预感,这么多人都言之凿凿,这事肯定是真的。

这当然是真的!

英文版的《夜的第七章》,林曦足足录了三十多遍才录成,而且光是让油管的几个千万级音乐大V发布,就花了百万英元。

要的,不就是这个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麦克特纳和维恩凯特会转发,而且转发后还不吝溢美之词,他倒是没想过。

他想过这歌很可能会火,但真没想过能火的这么快,以及火到这种程度。

所以,这短短一两天时间,这歌在外网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曦表示很好奇。

可惜,碍于他自幼练拳读书少,看不懂英文。

思量再三,他还是打算去陈思彤办公室,请她给自己翻译翻译。

不过在出门前,他先顺手把音浪小号从“音乐铁子”的直播间退了出来。

然后,在自己的快音视频号里,发布了一张他在直播间眉飞色舞的照片。

接着配文:“这位铁子说如今的东夏音乐没法跟国外比的论调,我不敢苟同。”

嗯,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网暴他。

他吗的,都已经说了“邪恶是华丽残酷的乐章,老子要亲手写终章”,你还来BB?

这几百万粉丝的大号要是不给他毁掉,就对不起他林曦“德艺双馨艺术家”的称号!

从现在起,风干最后一行忧伤,谁特麽再来黑,就让他走得安详!

那个……陈思彤除外。

在陈思彤办公室门口,看到她投来清冷的目光后,林曦如是想,且露出迷人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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