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其他 > 年代文炮灰的海外亲戚回来了 > 第 178 章

年代文炮灰的海外亲戚回来了 第 178 章

作者:湖涂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9-12 20:00:37 来源:882

苏浔让系统把故事情节细节发给她看看。

这个情况,许咏梅看中这个偏执小孩子的几率是很大的,她得看看到底是偏执到什么程度,也好给许咏梅提供一些有利的建议。

说实话,经历之前的一些隐藏情节,她对于系统提供的故事梗概也不是很信任了。

而且苏浔自己也经历过被收养退养这种事情。而且罪名也是欺负养父母亲生的孩子。

系统给她发了一份故事。

苏浔就挑着快速看。

故事开始就是以不孕不育夫妻被医院“判死刑”开始。反正就是明白告诉他们,生孩子的几率非常小非常小。于是决定去收养孩子。接下来就和系统说的那样,两人到了福利院里面,看中了梁夏。

回家之后,对梁夏确实也挺好的,只是很多时候,养母看着梁夏都会发呆,会想为什么不是自己的亲女儿。

所以对梁夏忽冷忽热。

苏浔:……这不是搞人心态吗?

一直到梁夏九岁那年,养母生了孩子。养母就在外面经常听亲戚说以后要给收养的孩子分东西,而且还要防着她欺负自家孩子。于是对梁夏很防备。故事情节到了梁夏十二岁的时候,养母三岁的孩子也开始调皮起来了,这种情况下自然矛盾不少。

关于这个情节,苏浔仔细看了。就是姐姐陪着妹妹玩,妹妹大哭。

小孩子很聪明的,特别是婴幼儿,知道自己哭了会有人护着。所以不痛快就哭。

有时候姐姐写作业,妹妹也要过来搞破坏。把姐姐写好的作业撕碎。在原文中这属于不懂事的孩子做的一件小事儿,姐姐崩溃大喊,吓到了妹妹。养母因此觉得姐姐有危险行为。所以更加产生了弃养的想法。

接着就是梁夏连续两次被送回福利院,理由是欺负孩子。福利院院长对于这种借口可太熟悉了,无非就是有了亲生的想退养。如果梁夏年纪小一点还好,可这么大年纪了,退回去也不可能再领养,对孩子也不好。于是拒绝接收。梁夏就被扔到了福利院门口,然后两次她都跑回来了。回来就看到妈妈正抱着妹妹在讲故事。

她发现家里少了一个她,确实很正常。

也从这个时候开始,要让养父母只看到她。在学习上面使劲儿的拔尖,一个沉默的孩子也学会了圆滑,讨好亲戚朋友,装乖巧。把妹妹衬托得一无是处。

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了,也展现出不俗的能力。

养父母确实也给她一些关注了,但是她觉得还不够,于是开始在公司里面搞事情,谋夺财产,让家里破产。养父母只能仰仗她过日子。

从此以后,他们只能听她的。

后面苏浔就没继续看下去了,反正反派就是注定要失败的。

翻了一下解决,果然如此,她太偏激了,失败之后自杀了,自杀的时候对着做轮椅的妈妈喊,“为什么你就是不喜欢我?”

然后就是一家人包饺子,然后怀念一下她。

说实话(),?虓豔?呭?衟?葶?()?[()]『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但是真的是很偏激的性格。苏浔的性格是,别人不喜欢她,她就赶紧离开。压根不会像这个小姑娘一样,别人不喜欢,还一直扒上去。最后一生都在追求虚无缥缈的感情。

在苏浔看来,这真的很不明智。

人一定要先学会爱自己。

不过这个偏执的个性,和许咏梅还是很合适。

她刚刚劝许咏梅还真没错,要养这个孩子,就要下决心。否则最终只会伤人伤己。哪天要是她发现许咏梅不爱她,她肯定会把许咏梅的老德庄毁了的。许咏梅可没有一个主角女儿,所以没准还真有可能成功。

理性来说,许咏梅要收养孩子,还是要谨慎。毕竟她已经经历过那么多的坎坷和打击了。苏浔真不想她继续吃苦受罪。

所以在许咏梅走过来,和她说要收养这个孩子的时候,苏浔再次和她说了自己的建议。

苏浔认为,在收养孩子方面要理性。毕竟这是一辈子的事情,不是说收养了就养了。养了就不能再抛弃,否则对孩子伤害大。孩子到时候也容易做出一些偏激的事情。

许咏梅道,“她很聪明,我看得出来。是个聪明的孩子。我想着,她对一棵树都有这样的感情,那我对她好,她多少也会对我有感情吧。能培养一个有感情的继承人,这不是很好吗?我会好好教育她,让她成才,以后承担我的事业。至于抛弃,如果她不抛弃我,我为什么要抛弃她呢?”

苏浔看向那个还在抱着树的孩子。

这确实是一个严重缺爱的孩子。而且原文中一生都在追求爱。因此苏浔也不再劝什么了。

“你既然做了决定,我就不再说什么了。”

两人就找院长去了解这个孩子的情况。院长也没想到她们会看中梁夏这个孩子。毕竟这个孩子在福利院里面也不是很招人喜欢。她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待着。收养家庭来了,基本不喜欢这样的孩子。

而且她还认一棵树当妈妈,有些家庭的人觉得她这样不正常。

但是院长还是和许咏梅她们说了这个孩子的情况。这是个健康的孩子。

这个孩子也是被抛弃的。自从计划生育之后,丢女孩的太多了。根据她当时身上的包裹来看,应该是出生在一个家庭条件不错的家庭里面。依然还是被抛弃了。所以她相当于是出生就在孤儿院长大的。她跟着院长姓梁,又因为是夏天捡到的,就叫梁夏。

院长是觉得这个孩子比较孤僻,就推荐许咏梅收养比较活泼的孩子。她是很担心许咏梅收养回去之后不喜欢,再退回来,所以觉得还是一开始就收养合适的孩子比较好。

但是许咏梅觉得自己也不是话多的人,孩子精力太旺盛了,她反而要吃不消。梁夏就很好,看起来是个安静不闹腾的孩子。

她养孩子也不是那么无私,也是在寻找合适自己的孩子。并不准备给自己增添麻烦。一个不闹腾的孩子,可以节省她很大的精力。

院长知道许咏梅的想法之后,也

()就不再劝。“好吧,那我这边帮你们办手续。这个手续也要几天,你准备好材料,再过来接这个孩子。”

许咏梅笑着点头。

她倒是想去和那孩子说一声,可是院长说不让提前说。因为担心许咏梅改变主意,会伤了孩子的心,“请您理解,这样的事情,发生太多次了。”

院长说这话的时候也是止不住的叹气。

这些孩子极少能够领养到一个幸福的家庭。

那些来领养孩子的人,头脑一热就来看孩子,看完之后就不养。或者养了之后不满意,就退回来。所以现在领养条件也是越来越苛刻。也是为了避免这个情况。

许咏梅和苏浔一起走出福利院。这会儿,她满脸笑容,还有点儿恍惚的样子。

苏浔也是佩服她,这么快就做了决定,孩子也选好了。问道,“你现在心情如何?真的做好决定了?这可是养一个孩子啊。一般人可是要考虑很久的。”

“感觉和做梦一样的,马上要有一个女孩儿了。”许咏梅笑道,“但是我一点也没想后悔。我做决定的事情,向来是不会后悔的。我已经开始规划以后要怎么培养了。”

“其实我也不是一个好母亲。我刚看着她的时候,我就想着,她这么想要一个妈妈,那以后肯定会愿意听我这个妈的话。我想怎么培养她,她都不会厌恶我。那一瞬间,我发现我竟然和老头子很像。我也是个自私的人。”

苏浔道,“放心吧,她是人,如果她受不了你,她自己会离开的。”这孩子有主见的很。

许咏梅笑道,“希望我的眼光这次好点儿吧。”

第二天,许咏梅就单独过来领养孩子。

办完手续,她就看到了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小姑娘。

小姑娘看着她,不敢置信。似乎不相信自己被收养了。她知道自己不讨喜,不会哄人。

许咏梅蹲下来,看着她,“以后我当你的妈妈,好不好?”

“妈妈?”梁夏瞪着圆圆的眼睛,“真的是妈妈?像树一样,不会丢下我的妈妈?”

“对,不会丢下你。还能抱你。”许咏梅伸手。小姑娘扑进她的怀里。

她不用等树妈妈长出胳膊来了。

许咏梅带着她去给树浇水,告诉她,树是不会成精的,也不会长出手来。因为以后要离开福利院了,这棵树也不知道以后会有怎么样的遭遇。许咏梅要告诉她,什么是现实世界。不要沉迷于想象中。

“如果你喜欢它,等我们买了房子,有自己的院子。可以将它挖回家种。”

梁夏是个聪明的孩子,她听到新妈妈这话,就知道她是在对自己好。“妈妈,谢谢妈妈。”

许咏梅收养了一个孩子的事儿,自然也很快就传开了。这也是她故意传开的。就是要让人知道,她不止李嘉宝一个孩子。

她有了一个孩子,许瑾瑜。

这个许,是许咏梅的许。瑾瑜就是希望这孩子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孩子。

四金都不淡定了,带着李嘉宝来找许咏梅。

许咏梅如今还是住酒店里面。她现在确实还挺穷的,买不起房。

这会儿看到愤怒的父子两人,她是丝毫不慌。这会儿也不是上班时间,店里也没客人。她将安保人员叫到自己身后站着。很有气势。

李四金看着她,“你疯了,你自己有儿子,还去收养一个孩子。你有这个钱,你怎么不养你自己生的孩子?”

许咏梅问道,“我的儿子叫许嘉宝,他人呢?”

李四金咬咬牙,“我可以让嘉宝再改回来!”

许咏梅道,“等我死了,再改回去吗?”

“……”

许咏梅道,“你们也不要再动心思了,我已经找律师写了遗嘱了,以后我的一切都和嘉宝没关系,这个是走了正规程序的遗嘱,是有法律效益的。”

听到许咏梅这话,李嘉宝瞪大眼睛,“妈,我是你亲儿子啊!你这样对我!”

“是啊,你是我生的,可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呢?”许咏梅也看着他,“我就是因为你的态度,所以才想开了。亲生和不是亲生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四金叹为观止,“你可真是个狠心的女人!”

许咏梅早就被伤透了心,如今对这些指责也再也没有什么想法了。

她如今做的一切就是要让自己接下来的事业不要被影响。

没有任何人,可以再伤害她。

“正好也和你们说清楚,以后你们都不能打着我的名义来我这闹事,我会不客气的。我不是讲情面的人。”

李四金看着她,心中闷气难以压制。!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