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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越明末了但金手指丢了 第五十章 大同告急

作者:玉龙2009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9-02 22:46:52 来源:882

「我也真够倒霉,好歹也乱编个好一点的名字,用了这个倒霉蛋的名字,天天挨骂名。」王小龙心想。表面上对唐通却说道:「没事!那个原大同总兵王朴的确该死!他能强硬一点,战局或许还能翻盘。」

王小龙可是看过那篇穿越小说《鉄血大明》,某位穿越大明末年,战场上附身王朴的主角可不就成功翻盘了吗?!

而且那个穿越者可是众美环伺,诸般美女尽收,打下了一个大大的后宫,有高贵的公主,有千金小姐,美婢侍妾,甚至有武将女儿,红颜知己相伴,日子过得简直比皇帝还爽。

当年看得他如痴如醉,代入了整整好几个月,差点也想来一个狂打LOL三天三夜式猝死穿越。

还好,现在自己在这个时空也不差了,有了一个年青貌美富商小姐作未婚妻,美婢侍女也有了,前几天在保定还搞了个大同婆姨,将来搞不好也还会有一位郡主正妻,和那位【圆圆曲】的女主角……

哎,这修仙之路却又多了很多红粉羁縻了,如何克制自己不陷进这**的糜烂生活?沉迷女色后,可是没有几个人能从中脱身的。

他忍不住又转头看了一眼身边显得局促不安的女子。

这位少女年龄也不大,顶多不过双十年华,长相亦算秀美。二十岁的女子,在后世是花样年华。以这位身材样貌,直可以当选健美小姐了。

但如今全场美少女都是书卷气浓郁的美仕女,自己身边这位英气逼人的女子便显得有点突兀异常。

怎么会安排这位不一般的侍女给我?!

人性都是得不到的更有吸引力,古人有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

此云虽然下流但对渣男心理描写入木三分。

王小龙初看满场将军身边女子都比自家身边这位年青貌美温柔,怎么样看都不顺眼。

王小龙本来有点不悦,但转念一想,自己已是天赋异禀了。上回那位大同婆姨身材高大,已不算娇小,尚且招架不住自己的进攻,不堪鞑伐求饶了。这些书香世家出身般的娇弱女子,更加不济事。

自己这种盖世武将,也难怪会安排这么一位练过武的女郎来侍枕。

这种后世健美身段,在古代妓女却是少有。

洪爷有心了。

看在你这般懂做人,历史上你老的污点我现在便不计较了。

「哎!老王也是可怜人。」吴三桂也喝大了,红着脸,大着舌头忍不住说:「他家里那几位美娇娘那都是天仙般的大美人,水嫩白滑,都还没有生育个一男半女呢!要是我也舍不得拼命啊!」

吴三桂年青好色,历史上出了名的。【圆圆曲】里一句“冲冠一怒为红颜”,后世可是“家传户晓”,人所共知。

国家兴亡大事却因冲冠一怒为红颜而改变,这故事可能太儿戏,但男儿那有不好色的。

看来这吴三桂搞不好也看上了王朴家中娇妻。

不过,有家室之累牵挂,影响了王朴不敢在沙场拼命,这倒是有可能。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乃我辈沙场浴血之辈应切戒。」杨文岳插口道:「王朴有负皇恩,身死家破,纵有娇妻美妾又如何?!大家应引以为戒啊!」

「正是。正是。」

在场没几个文人,大都是武人糙汉子,那懂什么诗文风流,只会喝酒说浑话荤笑话。

「这一遭若非洪大人运筹围帷握,节制各路大军绝不出城浪战,终于等到杨大人和王大人来援,咱们也不会有此大捷。」山海关总兵马科起立向洪承畴致敬:「当再敬洪大人和杨大人一杯。」

洪承畴早年家贫,小时候即帮助母亲兜售豆干为生,十一岁即辍学。曾任云南按察使的族叔洪启胤同情他,教导洪承畴。洪承畴二十二岁考上举人;次年入京参加会试,考上进士。这种出自草根阶层的经历,使他为人不娇不燥,唾面自干。养气功夫非常好。

这表现在他降清后不遗余力地为满清招降纳叛,多次被人羞辱亦不气馁。,但更多的明朝官吏和将士肯定都被他拉拢成功了。

原时空刻薄寡恩,喜怒无常的崇祯帝即现在的燕王跟他差得远了。

难怪考庄后秘史里,满奴酋长皇太极甘心戴绿帽子,派出爱妃庄妃去狱中探望,致赠人参汤,让自家老婆夜里劝服他投降。

据说这一夜庄妃把洪承畴陪〝睡〞服了。

这事后世认为不可能。但王小龙看来,好多野史其实便是真相。

这些通古斯地区冰天雪地幸存下来的蛮族,估计其习俗大异于汉人,把你当爷们知己好友时,可是真的会把老婆让与生死之交这种老友过夜侍寝的,很可能野史便是事实,野蛮民族礼教不严,绝对干得出这种事来。

而庄妃是蒙古人,蒙古族至今尚有把好朋友留宿自家蒙古包,住在蒙古包里会有女主人“陪”着睡觉的风俗。当然是陪着解闷,男客不应该有出格行为。

但万一出了事,恐怕也罪不至死。毕竟至交好朋友嘛,喝醉了犯错能原谅。第二天再罚酒三大杯。

皇太极得一洪承畴,满清入关后,献计剿灭流贼,将目标对准大顺军,招纳故明遗臣,终杀败大顺军。很快清廷稳定北直隶、山东、山西三省之地,迁都燕京。中原几乎传檄而定,这种大才,难道不值得敌酋推心置腹把他当成知己好友?

何况当时的满酋尚未入关,他就是一个关外少数民族酋长而已,随便得征,也没有什么皇帝威严,顺着野人满洲人风俗实在不稀奇。

正在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聊天打屁时,一个家丁模样的男子迟疑着站在大厅外不敢进来,表情焦急。

好半晌洪承畴方在王小龙目光提醒下,注意到了那名家丁。

「怎么样急事了?鬼鬼祟祟的,还不快滚进来!」洪承畴威严地喝道。

家丁连忙三步两脚地跑进来,半跪在洪承畴身边高举一份书信。

「大人,」家丁急道:「大同告急。」

「大同告急?」满场人人诧异。

鞑子王子败走,居然还敢去打大同?不要命了?!

众人齐望向现今新的大同总兵。

王小龙木然冷哼:「塞外蛮夷果真悍不畏死?!好啊!是以为我的刀不快?」

洪承畴的养气功夫很到家,他面不改容地拆开火漆封印,取出内里信件,除了大同求援信外,里面却另有一封信件,信封上写的是“大同总兵王朴亲启”。

洪承畴大约看了一下求援信,淡然说道:

「诸位,这信是五天前从大同发出,这几天我军与鞑子在城外激战,信使没法进城。亦可能五天前大同告急。现在大概已解危。」

众人恍然大悟。

的确有这个可能。

鞑子游骑四处封锁屏闭燕京对外的通信,虽然有飞鸽传书,但军中快骑信使却尽被挡下了。

洪承畴又向王小龙递出手中信函,说道:「还有有私信一封,给与王朴将军。」

「家书?」王小龙闻言一愕,大同怎么会有自己的家书?!

难道是西安员外老岳丈家里来信了?

他急忙接过一看,信封面字迹秀丽,的确像是女子所书写。

撕开信封,抽出信纸,有暗香扑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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