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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给苏轼当弟弟的那些年 第 164 章

作者:醉酒花间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7-22 18:47:41 来源:882

*

许知州很生气,他为官多年判过不知道多少案子,从来都是有理有据,任谁来查都找不出毛病,现在可好,官家用皇权帮他判案,这让他的脸往哪儿隔?

他是明法科出身,在朝中立足靠的就是熟练掌握律法,连案子都判不成还要他干什么?

官家先别急着下定论,这案子还没完。

他今天就把话撂这儿,就算是官家来也得按律法来判。

能合情合理合法的让阿云免死流放还要什么法外开恩敕贷其死?当他在大理寺这么多年是白干的啊?

许遵咬死了不肯用官家的法外开恩,他在登州任期结束后极有可能回京任职,这时候闹出来法外开恩他还怎么回大理寺?

不是所有官员都是包青天。

连包拯判案都不敢轻易法外开恩,他一个小小的知州判个案子还得官家亲自开口法外开恩可还行?他以后还要不要当官了?

许大人越说越气,只恨他们现在不在京城没法直接去找官家吵架。

苏景殊看看火气上头力透纸背的许遵,再看看京城加急送回登州的文书,他觉得吧,官家可能不是这个意思。

大过年的见血不吉利,官家想的可能是赶紧结束好过年。

不过看现在这情况,年是过安心了,年后却没法安心。

幸好许大人不在京城,不然官家就难受大发了。

啧,难办。

小小苏大人看完文书后第一反应是就坡下驴,阿云没有钱他们可以凑钱,总之先把命保住。

但是看许大人的态度,他还是太嫩了。

当官要有原则,要是随随便便就能法外开恩还要律法干什么?

官家这样不行。

指指点点.jpg

所以现在怎么办?大老远的从登州到京城送信吵架?这得吵到猴年马月才能吵出结果?

大人,他们任期内还能等到结案的那天吗?

苏通判有点怀疑,这次邮差的速度快不代表邮差的速度一直这么快,公文书信一来一回要花上大半个月,再加上京城那边讨论案子的时间,按照一个回合一个月的速度来算,两三年都不一定能吵完。

实在不行的话,许大人请个假回京城和官家吵吧。

登州已经稳定下来,之前许大人没上任的时候他自己在登州也没出乱子,他们俩留一个在州衙就行,许大人尽管放心回京城。

“您看公文上写的,刑部何尚书其实是认同您的判决的,只是大理寺和审刑院不同意,他以一敌二这才稍落下风。”苏景殊很认真的分析道,“等您回到京城和何尚书一起引经据典,定能让满朝文武心服口服。”

登州这边有他足矣,知州大人放心便是。

要是不小心没吵过被关进大牢,他也会写信给京城的亲朋好友让亲朋好友帮忙捞一下。

大人放心飞,有事自己背。

许遵:……

这唯恐天下不乱的语气是认真的吗?

许大人本来火气上头甚至想不过年也要回京找官家要个说法(),让这小子这么一撺掇忽然又没那么生气了。

天塌下来还有官家顶着?()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左右现在阿云已经有官家的法外开恩,他过完年再去找官家吵架。

跟谁在京城没有人脉似的。

再然后,小小苏大人就被轰了出去。

苏景殊:摇头.jpg

他又没说错,不用得着这么气急败坏。

远在京城的官家还不知道即将迎来什么,不管怎么说,这个年算是安安稳稳的过去了。

不去想登州会不会有幺蛾子在等着的话,倒也算得上安稳,琢磨登州又藏了什么坏水儿的话就算了,别说皇帝,刑部大理寺审刑院哪边都不安稳。

这个年过的安稳又不安稳,和不太了解许遵为人的刑部审刑院相比,大理寺过的是尤其不安稳。

人是他们大理寺出去的,他还能不知道那人是什么德性?

过年没作妖,肯定是等着年后闹一波大的。

大理寺卿彭延年彭大人很是忧心,直到年后开工都安下心来,特意去刑部找何尚书说登州有消息立刻到大理寺通知他,生怕登州悄无声息再弄出什么大动静。

怕什么来什么,开工不到半个月,登州那边的奏疏就送到了京城。

彭大人的担忧一点都不多余,许遵对官家年前的判决非常不满意,这次的奏疏洋洋洒洒写了十多页,说来说去就一个意思:他不服。

官家不需要法外开恩,阿云也不用花钱来免除死罪,就单纯的按照律法来判她也不能是死刑。

彭大人:……

彭大人脸都绿了。

什么叫按照律法来判也不能是死刑?《刑统》上写的清清楚楚,谋杀已伤就是绞刑,没有官家的法外开恩她就是死刑!

何尚书也没料到会是这么个情况,看彭大人气成这样也不好劝,索性继续将问题交给官家。

许知州不服官家的判决,官家想法子说服他去吧。

案子要经过刑部大理寺的复审不假,但是地方州衙要是不认可复审结果,这案子还就真的没法判。

官家:???

啊?还能这样?

太子殿下瞅了他爹一眼,没有说话。

这就是传说中的“皇权高于一切”?

很好,长见识了。

官家有点尴尬,也有点埋怨许遵不给他面子,但是他还不能表现出来,那样显得他很小气。

他不是说一切都按着律法来办不好,而是这事儿……

好吧,他就是觉得许遵这么办不太好。

什么意思啊?要不要这么烦人?

他才在儿子面前高深莫测的说皇权高于一切,那边许遵就来个不服,这让他怎么在儿子面前树立威信?

欺人太甚!

官家很生气,后果……也就那样吧。

()地方官不认可他的法外开恩他能怎么办,只能召集群臣继续讨论。

没办法,刑部和大理寺审刑院的意见本来就不统一,年前他偷懒直接法外开恩,原以为案子能这么结束,谁能想到还能冒出来现在这出。

官家气闷的将案子交给两制讨论,所谓两制就是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是他亲信中的亲信,亲信来讨论总不能还和许遵一样不给他面子。

事实证明,文臣执拗起来没有最烦人只有更烦人。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阿云的父母都已经去世,叔叔一家给她定亲合理合法,虽然这门婚事是孝期内定下的,但是说二人有婚约也说得过去。

守孝期间婚事无效大家都认同,具体俩人算不算未婚夫妻,大部分都认为不算。

但是吧,有几位迂腐过头的非说父母不在了叔叔给她定的婚事就得遵守,这事儿算是“违律为婚,谋杀亲夫”,也不管人家姑娘愿不愿意,总之就是认定阿云意图谋杀亲夫要判她斩首示众。

然后那几个老古板就被其他人一起喷的不敢说话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有道理,可也不能什么道理都听,他们这些人大部分家里都有闺女,谁受得了死后闺女被嫁给老光棍?

自己都接受不了的事情别去强求别人,人家小姑娘造了多大的孽啊要摊上这种事情?

不管怎么说,这门婚事就是不合理,老光棍要是有意见就去找阿云她叔,阿云家里母亲刚刚去世,她叔家里可没事,要嫁就去嫁自个儿闺女,他自家闺女身上没戴孝。

第一轮唇枪舌战之后,皇帝的专属秘书班子认定阿云和韦大不是夫妻,谋杀亲夫罪名不成立,可是后面谋杀已伤能不能减轻到流放又开始各有各的说法,这一轮吵的比前面更厉害。

真宗年间曾有犯人临刑喊冤,刑部觉得这是地方衙役逼供,造成冤案的可能性太大,所以上奏真宗皇帝收回了地方衙役的审讯权。

按照许遵的说法,阿云在被县衙捕快抓获后就招供还没到审讯那一步,那时候就招供算是自首,她都自首了凭什么不能减轻两等处罚?

这一点刑部和大理寺、审刑院都不同意,单拿阿云的案子来说,官家法外开恩免她死刑他们可以接受,毕竟小姑娘的确可怜,但是许遵想从律法层面来这么判绝对不行。

阿云想杀人是不堪忍受这门婚事,不是所有杀人犯都是阿云。

要是所有杀人犯杀了人之后去自首都能免除死刑,那还要死刑干什么?大宋的律法还有没有威慑力了?

不行,绝对不行。

结果送回登州,许遵许大人非常不满意。

他是大理寺出来的官员,这么多年浸淫律法条例,还有地方为官的经验,对律法有他自己的理解。

自首减刑可能会让某些蓄意杀人的犯人逃脱,但是律法条例这么设置不是没有缘由。

比起案发后派出大量官员衙役查案追凶,让罪犯投案自首效率更高。

不是所有的官员

都是包青天,一旦犯人隐藏罪证隐姓埋名逃到别处,地方官查七八十来年都不一定能查出真凶是谁,更不用说将犯人捉拿归案。

自首减刑不叫变相的鼓励凶手行凶,那是鼓励凶手自首。

要是自首不减刑当初就别弄这么个律令,现在朝中有这个规矩凭什么不让他用?

判案向来“罪疑惟轻()”,也会制造出冤假错案。

邮差往返于京城和登州,许知州的火气蹭蹭蹭往上冒,三四次之后已经发展到看见邮差就来气的地步。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是冬天到夏天。

白玉堂翻了几个月的《刑统》,就差把上面的条例全背下来了也没找到哪儿写着“谋杀已伤,案问欲举自首者,从谋杀减二等论⒙[()]⒙『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可恶,为什么不能他说几个字书就自动翻到写着那几个字的地方?

白五爷难得好学,每天闲下来都去翻《刑统》,连州衙门口的小菜园都顾不上打理,翻来翻去翻不着想找的也火了,索性直接找他们家熟读律法条例的小小苏大人解惑。

苏景殊疑惑的看过去,“那不是《刑统》上的条例,是去年官家颁发的敕文。”

白玉堂一拍脑袋,终于想起来还有敕文这么一档子事儿,“早说啊,早说我就不看《刑统》了”。

那么大块头的书读起来很烦的好吧。

小小苏大人摊手,“你也没问啊。”

他还以为白五爷准备精研律法转行当讼师呢,谁知道他只是想找里面的某个条例。

纸质书又没有检索功能,翻到猴年马月才能翻出来?

何况那条敕文根本不在《刑统》里面。

白玉堂搓搓下巴,“难怪京城那些官要和许大人吵,敕文不在《刑统》里,他们估计是不满意那道敕文在这儿胡搅蛮缠呢。”

苏景殊叹气,“谁说不是呢。”

敕文不光是官家的意思,还是王安石王叔父的意思。

去年他们家王叔父终于从江西老家回到京城,官家是个不安分的,他们家王叔父也不安分,俩人一拍即合就准备搞事情。

搞事情也不能搞的太明显,太明显容易被朝臣喷,于是他们俩就商量着发了不少敕文。

登州离京城远,消息传过来的晚,他知道这事儿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官家在试探,等试探完了就要开始变法。

变法这种高端操作和他暂时没什么关系,登州的事情就够他忙的了,所以也没怎么留意,看完之后就扔一边儿了。

现在想想,幸好有这么一道敕文,不然他们现在和京城吵架都底气不足。

感谢王叔父,感谢官家,感谢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许大人。

来来回回吵了几个月,这时候再看不出来京城那边在借题发挥就不礼貌了。

变法的路上阻碍重重,表现出来就是很多人嗅到苗头立刻开始警惕,别说不给官家面子,就是先帝活过来都没用。

祖宗之法不可变,先帝在位时折腾那

()么多年也没折腾出什么名堂,官家这才登基几年啊就像搞事?()

不行,不许,他们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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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那边对阿云的案子那么大反应与其说是和小姑娘过不去不如说是和官家过不去,他们要把变法的苗头扼杀在襁褓之中,最好连那些敕文都不承认。

没事儿别搞那些幺蛾子,快把敕文收回去!

收回去是不可能收回去的,天子一言九鼎,已经发下去的敕文再收回未免太打脸。

官家咬死了不会把发下去的敕文收回,那些朝臣当时也没多大反应,这次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发难就一股脑儿全冲上来了。

他们不认可那道敕文,自首减刑也不能免除死罪,别说许遵,就是官家亲自上场也不行。

案情就僵持在这里,京城最近主要吵的不是怎么给阿云判刑,而是那条自首减刑的敕文到底能不能用。

白五爷啧了一声,“官家脾气真好,这都不生气。”

他要是皇帝,谁敢和他对着干他砍谁,哪有当了皇帝还受气的道理?

唔,他好像很有当暴君的潜质。

幸好他不是皇帝。

苏景殊摇头,皇帝脾气好不是坏事儿,但是脾气不能太好,太好容易让底下人蹬鼻子上脸。

这不,朝中群臣连让他收回敕文这种过分的要求都敢提,换个脾气不好的皇帝看他们敢不敢这么说。

好在官家的脾气还没有好到任朝臣欺负,吵架归吵架,敕文绝对不会收回。

敕文是官家颁布的,他也很明显的偏向王安石,朝中那些死守祖宗之法的大臣早就心生不满。

许大人谋求让阿云减刑用“新法”来否定朝中“旧令”,阴差阳错正好撞枪口上,也幸好他不在京城,不然回家路上十成十会被人套麻袋。

白玉堂放下钻研了好些天的《刑统》,非常认真的问道,“我们还能等到结案那天吗?”

不是他对许大人没有信心,而是照这么下去,京城那边只顾得吵架,谁还能想起来案子?

唉,大宋还能不能行了?

苏景殊跟着叹气,要不是怕京城那边借题发挥,他们完全可以先把案子判了再专心和京城吵。

现在阿云一直在牢房里待着,杀杀不得放放不得,牢房里的条件那么差,就算有吃有喝时间长了也受不了。

小姑娘被带到州衙本就担惊受怕,再这么拖延下去吓也能吓出个好歹,与其这么一直处在恐惧之中,还不如直接干脆利落的让她一死了之。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苏通判很头疼,各位青天大老爷行行好,他们专注案子本身好不好?有什么矛盾判完案子再吵,再这么下去就真的别怪登州对京城阳奉阴违了。

好吧,他们已经开始阳奉阴违了。

牢房是关押穷凶极恶之辈的地方,让小姑娘一直待在里面太不人道,他们在州衙找个院子关押阿云完全没问题。

敕文本就是补充律法条例的东西,官家都说

()了按照敕文来判,要不要这么一点面子都不给官家留?

实在担心自首减刑会纵容行凶杀人就给敕文再加一条补充说明,恶性案件或者已经杀人的不在减刑范围内,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就继续补充,补十条都没关系。

白玉堂干巴巴的问道,“现在怎么办?”

“等。”除了等也没有别的法子,他们总不能真的飞回京城找京城的官员吵架。

律法方面一直有慎刑论和重刑论,两制现在分为两派,一派以王安石王叔父为首支持“自首减刑”,一派以司马光司马大人为首反对“自首减刑”。

因为吵架吵的太厉害,留在京城的小伙伴们已经从一个月写一封信变成半个月写一封信。

太子殿下在信里写他爹私底下怎么骂骂咧咧,王小雱在信里写他爹私底下怎么骂骂咧咧,庞衙内也在信里写他爹私底下怎么骂骂咧咧。

哦,衙内那里还多了个司马大人,齐活。

再加上他自己爹信里写的各方反应,虽然他不在京城,但是他的消息比知州大人还灵通。

俩人越说越觉得判案之日遥遥无期,索性出门溜达溜达散散心。

州衙隔壁的超豪华官舍已经派上正经用场,贪官丧天良花那么多钱盖房建宅,可房子宅子没有错,用来住人不合适,改一改当学堂再合适不过了。

大宋读书人地位高,官府也舍得在这上面花钱,于是官舍摇身一变成了官学,登州的学子们向学的劲头再创新高。

虽然苏大人的年纪还没官学里的学生大,但是不耽误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勉励登州学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都好好学好好考,下一届金榜上登州籍的学子越多越好,即便功劳的大头在学政那里,州衙其他官员也能分着点汤喝。

州衙的占地很大,除了衙门和官舍还有大片的空地被开垦成菜地,食堂平时做菜大部分都是他们自己种的。

春日里苏景殊把他的西瓜种子混着从海商那里买来的西瓜种子一起种下,之后就把菜地交给经验丰富的老农,兴许是他们登州地界儿人杰地灵,结出来西瓜个头比辽国商人运过来的大得多。

俩人出门溜达一圈,看着满地的生瓜蛋子,感觉生活又有了盼头。

然后这个盼头就被新送到的几封信给挤没了。

经过小伙伴们坚持不懈的来信描述,他现在感觉朝堂简直是个臭水沟子,一个个的看上去光风霁月,玩起心机手段是真脏啊。

小小苏大人看完信件,捂着心口不知道说什么好。

《刑统》写着“于人有损伤,不在自首之例”,官家的敕文改的主要就是这一条,杀人和伤人区别那么大,要是连伤人都没法自首减刑还有哪个犯人会自首?

朝堂公议的时候司马光等人就给王安石挖坑,谋杀已伤可以减刑,那谋杀已死呢?

王安石当时没意识到前面有坑,仔细一琢磨感觉对面说的的确有道理,于是回去找官家说之前那条敕文有漏洞,还得补充点限定条件才行。

官家也觉得之前那条敕文没说清楚,于是重新下了条诏书把自首减刑的范围扩大到谋杀已死。

死刑到流放是减刑,斩刑到绞刑也是减刑,只要杀人者最后的结果是死,是斩还是绞不重要。

朝中部分官员连谋杀已伤自首减刑都不接受,官家把减刑范围扩大到谋杀已死他们更不接受,这不,侍御史兼判刑部刘述直接以诏书没写清楚为由给官家驳了回去。

诏书没写清楚,也就是说之前那道敕文无效,敕文无效就意味着自首不能减刑,朝堂公议结束,登州那边直接判死刑就行。

就这样了,散了吧散了吧。

苏景殊:……

不愧是大宋的文臣,就是硬气。

可惜硬气的不是地方,以刘述刘大人为首的几个官员转头就被黑脸官家强硬的贬出了京城。

不是,大宋的皇帝脾气是好,文臣的地位也的确很高,皇帝哪儿做的不对是能劈头盖脸的臭骂还不用担心受罚,但是不意味着可以给皇帝挖坑等皇帝往里跳啊。

苏大人看的目瞪口呆,这次真是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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