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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极限运动封神 第 122 章

作者:曲临青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7-09 02:56:52 来源:882

余曜不太明白旅馆老板为什么突然提问自己。

但出于礼貌,他还是用手指了指旅馆老板手边的古典酒瓶,“形如瓶颈的山脊?”

旅馆老板两手一拍,“对喽!就是这样!”

他如痴如醉地抚摸着古色古香的酒瓶曲颈,晦暗神色在明明灭灭的炭火里看不分明,好半天,才抱紧身边懵懂嘴馋的小女儿。

“丧生的人不计其数,还有很多人的遗体至今没有被找到。”

这就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了。

听起来,旅馆老板大约是有亲朋故旧埋骨在乔戈里峰上。

余曜不知不觉间放下了手中的水杯。

艾莫斯和德米特里争抢羊腿的动作也停了停。

还是费利克斯年纪大些,处理这种事最有经验,端起自己身边的米酒往地上一浇,抬眼看着余曜和旅馆老板。

“我听说你们华国人有以酒祭奠亡魂的传统,今天我就献丑了。”

虽然但是,献丑不是这样用的……

余曜有点想扶额,但费利克斯显然出自好意,也成功转移了旅馆老板的注意力,他干脆也学着费利克斯的样子把没有动的那碗米酒浇到了地上。

艾莫斯和德米特里不明所以,自然照做。

德米特里甚至还学着在庙里看见的手势,倒酒之前祝祷了一下。

大家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旅馆老板。

旅馆老板沉默。

余曜有些不自在地想,该不会真是费利克斯的那句用词不恰当?

他拿起酒瓶打算重新倒酒,替同伴们描补一二。

结果旅馆老板额头上的青筋都要跳出来了。

“住手啊!”

他实在是忍无可忍。

“你们知道这些米酒花了我多少功夫吗?怎么能倒在地上!一个个年纪轻轻的,封建迷信要不得!不是说华国这些年一直在大力科普富强民主爱国和谐吗!”

最后一句话显然是冲着在场唯一一个华国少年来的。

中气十足,再不见之前的惆怅影子。

余曜:……?

他缓缓放下倒酒的手,眨了眨眼,琥珀色的眸子就泛起一抹笑意。

“那我们继续吃烤全羊?”

这个提议毫无意外地得到了一致通过。

艾莫斯趁德米特里没反应过来,一把抢过了那根滋滋冒油的大腿骨,合着手里酥脆的肋条肉一起吃的满嘴流油。

德米特里气得炸毛磨牙。

但艾莫斯已经都吃上了。

他只好拿起一串穿好的羊肉串,在红柳签子的香气里泄愤似地大快朵颐,结果一下噎住,反而要靠费利克斯帮忙拍背。

余曜看得发笑,自顾自地吃了些片好的羊肉。

扭头见旅馆老板的小闺女馋得不行,却不好意思伸手,就捡了些肉嫩小块的部位,放到小碟子里,递给了她。

谢谢哥哥。”

小姑娘脆生生地用字正腔圆的华国话表示感谢。

旅馆老板就摸了摸女儿的头,笑着看向余曜。

“只你们几l个还是不够,最好带上熟门熟路的向导,我认识一个本地的向导,曾经跟着登山队上过k2,可以介绍给你们。”

余曜直接答应了下来。

只有当地人才最熟悉路况,有老板这种接近本地人的专业人士的背书,他介绍的向导一定没错。

烤全羊的晚饭吃得热热闹闹。

简书杰清点完行李之后也加入。

余曜他们是运动员不能喝酒,顶多尝尝旅馆老板手酿的低度数米酒,但教练就没有这个限制。

简书杰和旅馆老板年龄差不多,说起华国从前的旧事分外投缘,渐渐地就拉近了关系。

喝到最后,喝大了的简书杰不停地拍着旅馆老板的肩,嗷嗷大哭。

“哥们儿!咱余曜去k2峰的事可就拜托你了!我们单板苦啊,多少年才出这么个争气的,我不求他能在k2拿到什么厉害成绩,起码得全头全尾地保住命!”

简书杰喝得有点大舌头,其他人即使戴着翻译器也没听太明白。

“余,你的教练在说什么?”

德米特里打着饱嗝儿问道。

完全能听清的余曜:……说实话他不是很想回答这个问题。

好在简书杰的酒量也不怎么样,叽里咕噜说了一通话,就栽倒在人家旅馆老板身上起不来了。

旅馆老板也有点晕乎乎的,伸手扶了几l下,都没扶动。

正打算喊人帮忙,就见一个修长纤细的身影走近,长臂一捞,轻轻松松地就把已经中年发福的简书杰背了起来。

“我先送教练回去。”

拎了个一百多斤大活人在背上,余曜看上去面不改色心不跳,每一步都稳稳当当。

啃排骨的羊角辫小姑娘张大了嘴。

旅馆老板揉了揉眼,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可再定睛一看,少年背着的身形确实比他自己的粗上好几l圈。

“怪不得能拿这么多荣誉……”

旅馆老板也曾经是登山爱好者,来往的朋友里不乏专业性质的运动员。

但如余曜这般外表和体能反差巨大的,说实话,真的少见。

也是真的惊人。

但力量也不是一切,是骡子是马,等上了k2峰才会知道。

他打了个酒嗝儿,见小女儿嫌恶地扇鼻子,就乐呵呵地抽出湿巾给小姑娘擦手。

“囡囡去睡觉吧,明天还要去上学,爸爸还要给你路斯塔姆叔叔打电话……”

旅馆老板能以异乡人的身份在吉特镇扎下根,定居多年,凭的就是说话算数的远近口碑。

他答应了余曜和简书杰给他们介绍向导。

哪怕脑子已经不清醒了,却还是强撑着点开了通讯录。

“喂……是路斯塔姆吗……”

他联系得及时。

余曜第二天一早就见到了的这位名为路斯塔姆的向导。

高海拔的清晨寒凉刺骨。

天没亮前,大多数人都选择躲在被窝。

但余曜习惯了晨跑,一如既往地在天蒙蒙亮时就起床洗漱。

洗漱完叠被子,叠完被子给小七添上猫粮铲好猫砂,再给祁望霄的营养液点滴换上新的。

等全部都收拾好了之后,就推开了悬挂彩色绒毯的房门。

余曜原本打算不惊动大家伙,自己在院子周围跑跑就行。可才走到二楼台阶,就听见楼下有人的窃窃私语,还有煮茶的沸水声。

还有人比自己起得更早?

少年干涩的喉结滚了滚,打算去讨一杯热水喝。

大厅柜台前正站着一个穿着绣花毛皮黑坎肩的塔克人。

柜台里,哈欠连天的旅馆老板一见余曜从棕红色的木制楼梯上下来,就态度热络地把人拉到了少年面前。

“余曜,这就是我昨天说的向导,他叫路斯塔姆!()”

余曜没想到向导会来得这么早,但还是很客气地冲着这个略显局促的中年汉子点点头,伸出一只手。

“你好,路斯塔姆先生。?()?[()]『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路斯塔姆大约四十年纪,晒得发红的脸庞上沟壑纵横,额头上有很深的抬头纹,笑起来也带了几l分苦涩。

“你好!你好!”

他急忙伸出双手来接。

余曜猝不及防被握了个整,有点奇怪,但也没露出异样神色,只是又笑了笑。

少年琥珀色的眸子在清晨朦胧的光线里清澈柔和,没有半分嫌弃,路斯塔姆的脸色就好看了点。

但实话还是要说的。

他有点为难地看向旅馆老板,后者就借口倒水把少年领到了一边。

“余曜,”旅馆老板搓搓手,“有一点我要提前跟你说清楚,咱们都是华国人,可不能坑你。”

余曜没说话,只是用会说话的眼睛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旅馆老板就回头看了看大厅里局促不安的背影,叹了口气,“路斯塔姆是个好向导。”

他对路斯塔姆的能力很认可,为难的是——

“但他身上有硬伤。”

旅馆老板把三年前发生的事故仔细地讲给了余曜听。

很老套的故事。

吉特镇经验最丰富、资历最老道的向导因为在大风雪坚持救人,摔断了腿,从此走路坡瘸,再加上年轻一代向导的迅速崛起,从此失去了唯一谋生的本领。

“路斯塔姆家里有三个女儿两个儿子,都靠着他的收入过活,现在没有了收入,日子很是艰难。”

“不过你放心,”旅馆老板拍拍胸脯,“路斯塔姆这三年一直在坚持锻炼,现在走路只是稍稍慢一点,绝不会拖后腿,他可是吉特镇最优秀的向导!”

余曜认真听完,脸上也没什么神情,只是静静地打量了几l眼大厅里

()的落魄背影。

旅馆老板见少年不语,叹了口气,“不过你要是真的不满意,我也可以换人,但路斯塔姆真的很好,之前第一个登顶k2峰的团队就没少从他那里得到帮助。”

都有跟随登山队第一个登顶k2的经验,现在却还没人愿意聘用,足以见得路斯塔姆当年伤得真的很重。

余曜心思转了转,却也没有立刻下决定。

他和艾莫斯几l个都是第一次来k2峰,人生地不熟,连详细的路书都没有,向导的作用不言而喻。

他不可能那么轻率地把自己和队友们的命都交付到一个有明显短板的人身上。

余曜很快打定了主意。

“这里还有其他向导吗?”

“有是有……”

旅馆老板欲言又止,脸上不出意外地露出失落的神情。

等得着急来找人的路斯塔姆也因为这句话一下僵在了原地,沧桑苍老的面孔上苦涩、失落、绝望等等神情一扫而过。

“那我,我先走了。”

他用不太地道的华国话勉强招呼着,作势就要往外溜,蜷缩的背影很是恓惶。

余曜的视线落在路斯塔姆的双腿上。

刚刚过来时还不见得,这会儿急着要走,两条不一样长短的腿就显出微微摇晃的姿态来。

旅馆老板又唉了声,正要说些什么。

余曜却打断了他,冲着离开的人影扬声道,“路斯塔姆先生,可以等等再走吗?”

对方转过身,眼里有疑惑不接也有藏得很深的期待。

余曜看向旅馆老板,说出了自己的方案。

“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聘请两位向导。”

路斯塔姆沧桑的面孔一下变得明亮,浑浊眼里都有了光。

旅馆老板也振奋不已。

余曜简单交待完事情后,喝了点水,就继续原先的计划,去院子里跑步。

他没有太在意路斯塔姆千恩万谢的笑容和泪花,目光远眺的极限,始终是那座瘦长险峻的银色山影。

虽然还没有去过哪怕一次。

一路上的见闻仿佛都在不断地提醒他,那是一座真正会吃人的山。

别说从山上滑下来,光是上山就已经难如登天,专业的登山者会死,经验丰富土生土长的向导会瘸……

余曜忍不住地想,不知道唐朝的诗仙如果能游历到k2峰,会不会写出比蜀道难更加脍炙人口的诗句。

但现在想这些都没意义。

上山考察路线,才是自己的当务之急。

余曜早饭时把自己决定聘请瘸了腿的路斯塔姆作为向导之一的决定说了出来,意料之中,并没有遭到其他队友的反对。

仔细说起来,少年其实有些先斩后奏。

但简书杰在旁边冷眼看着。

艾莫斯他们确实没放在心上,甚至还主动提议给路斯塔姆比正常情况下优厚一点的报酬。

简书杰这才

放下心(),自嘲自己的小肚鸡肠。

成年人的世界利益纠纷沉重㈡[()]㈡『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轻易就能生出隔阂。

但这一桌子的人,未成年的未成年,成年的也没成年多久,放在华国都还是大学没毕业的年纪,一腔热血,天真赤忱,想法大约都是相近的。

他悄悄出门给国内的赵正飞打电话汇报了一下情况。

再回来时,就看见戴维风尘仆仆地坐在桌边,旁边还有一个年轻青涩的摄影师模样的人。

“这是卢卡斯。”

终于赶到的戴维把人介绍给大家,“他是高山摄影师,会全程辅助大家拍摄记录登山滑雪的全过程。”

简书杰一下就乐呵起来。

“队员,向导,高山摄影师……小余,咱们的人是不是都来齐了?”

“或许还缺一个解说员。”

余曜已经习惯了自己随时随地待在直播的镜头之下,不过他有些疑惑的是,“这里会有高质量的网络信号吗?”

从到吉特镇开始,他的网络信号就差到只能刷出图片,视频只会一个劲地转圈。

戴维神情很自信,“这个难不倒我们!”

RedBull连上万米高空的跳伞都能直播,一座不到万米的高山而已,怎么可能难得倒他们,顶多就是有些费事。

但余曜绝对值得。

戴维也已经想好了解说员的人选,他此时更头疼的是另外一件事。

“山上温度低,希望运动相机的质量再好一点。”

想要拍摄第一视角的滑降视频,安装在头盔上的运动相机必不可少。

但运动相机怕冷是一大缺点。

不过这不算什么大事,顶多就是不能记录下最精彩**的瞬间,难免有些遗憾。

余曜决定暂时不去想这些还没有影儿的事。

“那就是已经准备好了?”艾莫斯惺忪的睡眼终于睁开,“我们是不是马上就能出发?”

费利克斯把激动的**头按了回去,“还需要一段适应期。”

德米特里这两天跟艾莫斯已经混成了冤家对头,得空就要呛他两句,“你尽管去,可以尝尝高原缺氧的滋味。”

在场的只有德米特里有过三千米高山滑雪的经验,他显然对如果准备k2峰的攀登很有计划。

“先要学习一些冰雪行进技术,绳索攀登,攀冰技术等,还要循序渐进,一千米一千米的叠加,去适应更高的高度。”

艾莫斯一下苦瓜了脸。

他嚼着面饼干嚎,“八千米,难道要爬八次?”

余曜不得不提醒,“东南山脊的大本营在海拔5000米左右。”

正常的登山队伍都会在大本营扎营,再从大本营出发,剩余的路程大约是三千多米。

虽然这三千米有无数状况,比起珠峰从大本营到山顶的三千米更加艰难,但光是起步就去掉近一半的路程,光是从心理上来说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安慰。

艾莫斯

()瞬间满血复活。

“这可太棒了!”

他含含糊糊地啃着羊肉馅的饼子,“你们别光顾着说话,多吃点,等上了山,就没有这样的好东西吃了。”

他们只准备了饼干罐头和一些咸菜。

才享受过烤全羊的美味,手里还是热气腾腾的饼子,这样的对比无疑是残酷的。

艾莫斯此言一出,大家伙吃饭的速度都变快了几l分。

余曜已经有几l分饱了。

但想到乔戈里峰的第一次登顶费时近一百天,自己的目的是为了观测线路,用时只多不少。

少年诚实地又拿了半块。

一桌子的美食不多时就被扫荡殆尽。

都有点吃撑的众人靠在椅背上,走不动道,却也都觉得还可以再来一点。

只有送路斯塔姆出门的旅馆老板回来时发出了一声尖锐爆鸣,“等等,我还没有吃呢!”

他把装粥的盆一整个倒了过来,一滴不剩,人都麻了。

但更麻的还在后面。

余曜他们回房间做出发前的最后准备时,戴维找上了他。

一开口,就是邀请他作为团队的解说员一起出发。

戴维给出的理由相当充足。

“旅馆我们已经按月包下,解说员也只待在大本营,如果能签合同,团队将会给予最丰厚的报酬。”

戴维早就调查过旅馆老板的底细,抛出的诱饵一个接一个。

“有了报酬,资助的学生们就能在学校里识字,去直播余曜他们的登山和滑降全程,不也能满足那些没有实现的梦想吗?”

旅馆老板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会被连旅馆带人一起包圆。

不过戴维所说的一桩桩一件件都戳中了他的心事。

吉特镇偏远穷苦,再加上b国连年内乱,虽然侥幸没有被波折到,但贫穷的色彩始终笼罩整个小镇。

路斯塔姆不过是一个缩影。

他家的孩子们才是真正的苦主。

镇上唯一的小学年久失修,早就有办不下去的趋势,他连年捐款,也杯水车薪,如果能拿到这笔报酬……

旅馆老板是真的动心了。

至于戴维所说的圆梦,对于他吸引力反而不大。

毕竟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余曜他们能不能成功还是另一回事。

旅馆老板很快做出了决定。

“戴维先生,我叫班开元,很期待与你共事。”

班老板主动报出了自己的姓名。

“合作愉快。”

戴维对此微微一笑,礼貌周全。

大厅里的交易短暂而迅速。

以至于发现旅馆老板打包行李要跟他们一起走的时候,余曜都小小地吃了一惊。

“戴维先生?”

戴维言笑晏晏地把原委解释给他们听。

余曜也没想到自己的经纪人挖墙脚到这种地步,忍俊不禁的同时又有点担心

“班老板,那你的女儿怎么办?”

昨天晚上吃饭,少年已经了解到了,班开元有一儿一女,大儿子早已成年回国,只留下小女儿在身边,看上去才八.九岁的年纪。

班开元早有准备,大大咧咧的,“我把她送去路斯塔姆家了,他们家孩子多,多添一口饭的事,好说好说。”

路斯塔姆赶着自己的马儿走近,“我会让法丽扎娜照顾好她的。”

他们看上去很有默契,不像是第一次托付孩子。

余曜也就没再多嘴。

他按照路斯塔姆的好意,把重的物品都放到他带来的马儿身上,顺手还摸了两把。

路斯塔姆生怕自己和自己的马被嫌弃,连忙解释道,“这里不用大马,矮些,更稳!”

余曜当然知道,他甚至还知道在通用语中,Horse指代大马,Pony指代小马。

普通人可能觉得,马术之类的比赛,必定是高头大马才精彩威武。

只有小孩子才骑小马。

但从事过马术项目的余曜却很清楚,pony最早就是用于起乘和运输,骨骼更粗壮,能够承受更重的份量和更恶劣的天气,性格也更加的聪明、友善和勤劳。

余曜其实更喜欢pony一些。

他之前所拥有的,就是一匹一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pony马,名字也是他取的,叫橙子糖。

马术运动里,马的定义是并肩而立的伙伴和队友,每一位骑手都和他的马儿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

所以余曜在马术世界里完成任务后,硬生生多待了许多年,一直熬到把橙子糖送走,才安心离开。

少年的眼里带着笑,有很深的怀念。

路斯塔姆就试探道,“我有一匹很漂亮的马,性情温顺,你想骑吗?”

余曜下意识想要回绝。

可路斯塔姆着急讨好雇主,急忙吹起口哨。

“哒哒哒——”

优雅的小碎步快而急促,从石板路的那头走近。

莫名熟悉的韵律节奏让余曜回了下头,就再也挪不开眼。

“好漂亮的马!”

“真白!”

小伙伴们在旁边惊呼出声。

余曜也觉得真白。

是月下霜,屋上雪的那种梨花白,和他的橙子糖像了十足十!

少年望着那匹高高仰着脖子,模样英俊的马儿,从前的无数美好回忆都涌上脑海。

“要试试吗?”

路斯塔姆看出了余曜眼里的热切,难得骄傲地挺了挺胸脯,这可是他家最漂亮的马儿,饿死都舍不得卖的那种。

可以试吗?

余曜在摸到马儿背上那掇手感绝佳的毛的时候就已经彻底沦陷。

见眼前的马儿和橙子糖一样温顺,眼神清澈,就把手伸到前方让马儿嗅了嗅。

他根本就不需要脚蹬,长腿一甩,借着惯性,一个翻身就上了马!

“行家!”

路斯塔姆当时就惊呼出声!

其他人也都吃了一惊。

从前没听说余曜会骑马啊?

“你到底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吧,小余!”简书杰也是一整个愣住。

只有端坐在马上的余曜神情平静。

他像是从前无数次参加障碍赛那样,拉住缰绳,身体向前一倾。

身下的马儿就会意按了按马蹄。

下一秒,少年连人带马如离弦的箭一般向着乔戈里峰的方向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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