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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火集 杭州回应试行机动车停放以分钟计费

作者:富先生文集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7-05 10:04:15 来源:882

钱塘江畔,hZ市府之网,昭然发布hZ市发改委之复文,乃应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之提案第一百二十四号。昔有政协委员,于盛会之上,献策曰:“欲试机动车泊车,以分计资,以促交通之畅。”此议一出,众皆瞩目。

hZ市发改委闻之,即与诸部共谋,深研现行泊车收费之策,兼采他城变革之智,以资后日改革之鉴。忆往昔,丙申之年,杭州立差别化泊车收费之制,分地界为三等,道路泊车之费,核心、一级、二级,首时各异,十、六、四元不等,继时则十二、八、六元,计费以半时辰为期。至于官定停车场,亦依区域定最高限价,由场主向市价司核之,首时按时计,后则半时辰一计。西湖名胜之地,更别定其价,节假日及旅游旺季,价则上浮。环顾四海,诸城泊车收费,多以时计。路侧泊车,有沪、深、穗等城,定三十分为一期;亦有京、宁等,定为十五分。官定场者,有如深圳,首时按时,后则半时辰一计;亦有锡城,定为半时辰;更有南京,十五分一计。至于市场调节之场,除京、沪等可遵省定之权外,余皆由场主自定其价,依成本、供需、服务及民力而衡。

今闻“以分计资”之议,hZ市发改委以为,此于优化泊车收费机制,大有裨益。遂与诸部及业者,数度研讨,亲赴场库,察其情状。计费周期之长短,关乎民众泊车之需与时长,亦与泊位利用紧密相连,故需审慎筹谋。

是以,发改委定策如下:一者,深化收费政策之研究,广开言路,试缩短计费周期,调整区域等级,稳步前行于改革之路。二者,强化市场调节价泊车场之管理,倡缩短计费期,严加监管,严惩违规,以护车主之权。三者,明示收费标准,遵行明码标价之制,完善信息平台,公诸于众,泊车之策、场之分布、用之状况,皆使民众了然于胸,以保障其知情权。

如此,则杭州泊车之治,有望更趋完善,交通之畅,可期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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