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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火集 女子花39.9元点痣鼻头出现大坑

作者:富先生文集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7-08 18:48:31 来源:882

昔日一隅静谧街巷,新开张之美颜坊,以三十九元九角之微,诱人点痣去瑕,李女闻之欣然往试,欲解鼻尖微瑕,未料此举竟成梦魇之始。

当日,李女至坊中,受术毕,鼻尖骤现点点白珠,疑为脂粒所侵。时光荏苒,非但未愈,反愈演愈烈,终成祸端。三十四日之后,鼻尖陷壑深坑,容颜受损,触目惊心。李女遍寻良医,终至正规医馆,皮肤科大夫细察之下,叹曰:“此三角险地,已染重症,留痕永固,甚至有毁容之虞。”闻此言,李女心如刀绞,悔之晚矣。遂向美颜坊问责,然彼方非但不认其过,反以常态复元为辞,谬言六月之后,伤痕自消。李女怒不可遏,觉遭欺诈,心寒至极。愤而求诸公堂,誓以法绳愆,诉诸相关部门,以求正义伸张。李女愿以此身之痛,警世人之梦,择美需谨慎,必寻信誉卓着、资质完备之良所,免蹈覆辙。

此事一出,舆论哗然。网民纷纷谴责,言此等无良商家,以顾客之颜为试田,区区三十九元九角,竟换得毁容之痛,实乃天理难容,必当严惩以儆效尤。亦有智者云,医道虽贵,安全为要。愿李女得偿所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更望世人以此为鉴,知美丽非健康之敌,慎选美容之路,以免悲剧重演。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律令所载,服务者须保其术之安全,无损于民。今美颜坊失察至此,致李女身受重创,自当承担民事之责,赔偿其失,兼及精神之损。若其行为触犯刑律,更当受法律之严惩,以慰民心,以正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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