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快穿:男配他一心求长生 > 第250章 给男主送神兽的男配1

涂予凡去世之后,国家公布了他此生的研究成果,给了极度崇高的评价,不同国家都播放了这一则新闻,引发了世界范围的震动。

………

涂予凡回到了大世界,感受到自己本体灵力壮大了一圈,又想起之前被渡劫期修士追逐的事情,想着还是要找个安全的地方,否则说不准还真的被人抓过去炼丹了。

“凡哥,我们找个空间比较混乱的地方吧。”时空镜也想起了这个事,空间是他们的强项,至少不会被人追的如此狼狈。

“好。”

涂予凡想起路过修士说的乱岔海,常年空间不稳定,很容易被撕裂掉入虚无,又没有什么天材地宝,大多数修士避之不及。

涂予凡朝着乱岔海的方向小心翼翼奔去。

“下个世界。”

........

涂予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小房间里,这应该是宿舍,里面放了几个上下双层床,大概能睡十二个人左右,显得简陋又拥挤。

涂予凡伸出手看到自己短胖的手指,走到柜子边,上面有一面镜子,镜子里面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的脸,过于瘦弱的身子显得眼睛特别大,似乎哭了很久,双眼都红肿了。

他刚站起来不久就感觉头脑有点晕乎,赶紧回到床上躺了下来,刚好周围没有什么人,他开始接受记忆。

原主名为灵予凡,是阳山孤儿院的人,小时候被吴院长在荒野里找到,身上除了一个低阶灵晶,再也找不到证明身份的东西,他便给他办了孤儿手续。

这个世界是御兽的世界,拥有御兽资质很少,大部分是普通人。

一旦能测出拥有御兽资质,那便可以一飞冲天,直接跨越普通人的阶级。

但是测量不便宜,需要一颗低阶灵晶,对于御兽家族来说很简单,但是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种负担,但是原主小时候有种执念,他总觉的自己有御兽资质,不知到被大家嬉笑过多少次。

按照原剧情,原主凭着一股执拗拿着低阶灵晶报名参加了资质测量,然后真的测出了下品资质的御兽,这个资质的御兽师只能签订一只灵兽作战,但是也引起了小范围的轰动。

后来原主被一对精英级驭兽师夫妇收养了。

而这对养父母是男主的父母。

之后,原主幸运契约了拥有神兽血脉的灵兽玉环蛇,通过十多年的精心培养,终于离神兽大王玉环蛟只差一步之遥了。

不过原主根本没有机会看到玉环蛇觉醒,而是被剧情杀,多年心血都给了男主做嫁衣。

男主是老来子,原本养父母一直没有孩子才收养原主,结果十多年后又生下了男主,自然将心偏向自己的儿子。

原主也没有抱怨,毕竟养父母养育了自己十多年,血脉亲情更重要。

有一天,养父母被人袭杀,原主为了保护养父母被杀身亡。

御兽师是非常脆弱的,基本需要灵兽保护,可是在最后一刻,玉环蛇撤掉了原主的防护。

虽然御兽师和灵兽之间有契约,但是御兽师死亡,灵兽只会元气大伤,并不会失去生命。

之后玉环蛇重新被男主契约,很快觉醒血脉成为大王玉环蛟,世人都把功劳放到男主身上,说玉环蛇之前是明珠暗投,幸好重新被男主接收了,才能觉醒神兽血脉。

涂予凡看到这里,忽然觉得灵兽或许也不是绝对的忠诚,单单靠着这种平等契约,根本挡不住灵兽的背叛。

幸好他在修行界的时候,有御兽宗御兽之法,一旦真正签订契约,那便是主仆关系,一旦主人死亡,契约兽也会随之死亡,除非主人主动解除契约。

否则遇到玉环蛇这样的白眼狼,还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涂予凡看到后面的剧情,神色变得凝重起来了。

原主明明在这个时间已经检测出下品御兽资质,被养父母收养了。

但是剧情居然变动了,原主身上的低阶灵晶在五天前就被偷走了,涂予凡穿越过来的时候,养父母已经收养了另一个孤儿,而他自己已经在房间不吃不喝哭了两天。

被收养的孤儿名为刘明,和原主差不多大,三天前测出下品资质,然后被养父母收养了。

原剧情中刘明根本没有钱也不愿意去测,涂予凡很快断定这个刘明或许是重生而来,前世看到原主风光无限,后来发现自己也有御兽资质,重生后干脆偷走原主的灵晶先一步测出资质被夫妻俩收养。

涂予凡气笑了,这样也好,不然,按照剧情发展,他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被收养了。

涂予凡既不想欠原主养父母的恩情,也不想再一次契约玉环蛇,既然玉环蛇不喜原主,那看谁能愿意把资源砸在一个普通灵兽身上。

原主当初愿意专心培育玉环蛇,主要原因是他只有下品资质,此生只能契约一个灵兽,便将所有心血注入玉环蛇身上,到了后面才将他的血脉一点点激活,发现了玉环蛇的不凡。

“予凡,还在哭呢,男子汉不可以哭哦。”随着清脆的女声响起,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出现在涂予凡床下,她的脸圆润又和蔼,她伸出胖短的手轻揉涂予凡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