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陆祎主要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缺位内因、外因进行具体分析。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缺位,其内因一是管理落后,经营风险高。小微企业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经营风险高。内控制度不健全,企业创办者家长制作风严重,决策缺乏民主性;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大多是家族企业,管理松散,并未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无规划,市场前瞻性极弱,抗风险能力缺失。多数小微企业还处于初创期,小微企业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则仅为2.9年,生命周期较短,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充满许多不确定性。
其内因二是技术落后,后劲不足。缺少技术先导型、政策扶持型、市场引导型大项目,难以吸引国家投资和投资机构的资金投入。部分企业产品结构单一,缺乏竞争力,缺乏科技含量。部分企业生产技术不符合国家行业指导目录要求,大部分小企业缺乏自主品牌。贴牌加工,来料加工,作坊式加工、附加值低,发展后劲不足。经营之初,在缺乏自有资金情况下常常进行民间融资等多渠道借款,企业原始资本积累少,先天不足。自筹资金、自有资产不多,负债率高,后续融资安全得不到保障。
其内因三是信息失真。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失真,信息透明度极低,进而与金融机构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非常严重。小微企业财务信息失真给融资设置了障碍,如有的企业固定资产、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明晰,企业主缺乏应有的财务管理知识,管理混乱。为了应付职能部门的检查,小微企业的经营者铤而走险,准备两套帐,甚至多套帐,以造假账的欺骗手法逃避税收,粉饰经营业绩,这就直接影响银行对企业的正确判断,增加信用风险,导致银行不敢给小微企业授信,致使小微企业的贷款满足率低。
其内因四是担保融资能力不足。为防范金融风险,商业银行贷款都采用抵押、担保方式。而多数小微企业缺少可供担保抵押的财产,产房、设备靠租赁取得,无法提供有效、足值的抵质押物;小微企业多为实物资产少且一般流动性差,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存量普遍较少,负债能力极为有限;小微企业缺少优质资产,缺少有资质的担保单位,导致抵押融资能力不足,无法正常融资。
银行贷款风险缓释的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抵押担保,按照金融机构的审贷制度,没有足值的抵质押物,是根本无法取得融资资金的。
信用担保公司在自负盈亏的经营情况下往往提高担保条件,提高担保费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小微企业融资门槛,限制了小微企业资金的融通。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客观条件。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小微企业的内因缺陷,导致金融裹足不前。
金融服务缺位外因之一是金融体系的结构原因。我国金融市场目前仍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依旧起着决定作用。但是,客观上我国现行金融体系,远远不能有效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要。
在金融规模上,有数据显示,我国金融资产绝对额居于全球前列,由此可以看出,显然不是金融业规模不足而造成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多的,应该考虑是不是金融体系的结构出现了问题。
在机构设置上,我国现有金融机构仅412家,包括大型国有控股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县市区域,金融机构数量明显偏低。而目前发达国家的银行机构仍有 6291家之多。我国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显然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开设更多的金融机构,如社区银行或地区性金融机构,以达到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
金融服务缺位外因之二是银行产品的同质化原因。在金融产品和银行对客户的选择取向,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
在产品性质上,我国各类金融机构产品同质化严重,各家金融机构对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的资质要求大多一样,而对同一类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也大多一样,这就导致如果小微企业在一家金融机构没有得到有效的金融服务,那么在其他金融机构也同样不会得到有效的金融服务,这说明金融机构的差异化经营模式十分欠缺。
在目标取向上,国有背景的大型金融机构,习惯于或偏重于与大型企事业单位打交道,也善于与政府性融资平台打交道,对小微企业并不感兴趣,小微企业在资金实力雄厚、网点布设广泛的大型金融机构没有得到足够的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缺位外因之三是银行风险管理原因。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资信状况无法全面掌握,对小微企业市场风险无法准确判断,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实施金融服务,投入产出比非常小,无法实现规模效应,同时要承担无法预估的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一边是商业银行严格的信贷管理,一边是小微企业贷款的巨大风险,商业银行不得不于“高压线”与“钢丝绳”之间谨慎地游走。信贷约束强、风险高使股份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惧贷”在所难免。
随着风险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