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其他 > 诡梦异境 > 第26章 猫鬼

诡梦异境 第26章 猫鬼

作者:八月小如意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5-05 09:03:53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顾阿姨……”

陆宇被顾晴惊人的气场给震惊住了,不知道她究竟抽到了哪种身份卡,竟然会变得如此强大。

回头看了看她刚刚留下的脚印,不由自主地的咽了咽口水。

顾晴来到院外,大片诡怪立刻放弃进攻院子的打算,纷纷朝着她奔涌而来。

她摆好拳架严阵以待。

“‘灭’开!”

随着她口令的响起,一股强大的白色能量瞬间在她的体外爆发,将她的身体完全笼罩,也震飞了正朝着她扑咬的诡怪。

陆宇通过手腕的显示屏看到此时顾晴的状态,像极了爆豆形态的super赛亚人。

只见顾晴一拳击出,她面前的土地瞬间破碎并崩塌,被击出的强大能量和气压给碾碎成粉尘形态。

一道巨大的圆形冲击波从她的拳头刹那间发出,朝着正前方的诡异生物轰击而去。

这一拳的力量极为强大,以至于周围的空气都仿佛被抽离,一时间形成了真空。

那道冲击波以惊人的速度扩散,能量在空气中撕裂出了一条通道,直扑向身前的这群诡怪。

而这群诡怪尚未反应过来,就已经被这股强大的力量给狠狠击中。

还未等它们发出惊恐的嘶吼声,它们的身体已然瞬间寸寸崩裂、瓦解,最后化为了灰烬被冲击力冲散。

顾晴紧握的拳头松开,然后猛地向后挥去。

这一挥之间,又是一道强大的能量波浪朝着那群诡怪呼啸而去。

而面对顾晴打出的强大冲击波,这群诡怪的下场也和之前一样,没有丝毫能够抵抗的余地。

陆宇透过显示屏,看着顾晴那神勇的战斗状态,心中既震惊又羡慕。

却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他知道接下来应该也没他什么事了,将无人机和机械熊留在院子里看守,独自返回到了屋子里。

陆宇刚一进屋,一股极为诱人的香气立刻扑鼻而来。

看到他的父母和冯爱正一边吃着美食、一边刷着直播,他瞬间了然。

郑文梅和陆田丰,也正从手机上的直播看到了顾晴那宛如杀神一般,屠杀着她目之所及的一切诡怪。

他们嘴里吃着美食却仍在口水直流,也不知是被美食香的,还是被顾晴的‘大格斗家’馋的。

而顾晴的直播排名也在直线上升,猛然间就飙涨到了第一名,并且观看人数还在成倍数增长。

所有此时观看直播的人,他们的心中无不感到惊叹与羡慕。

如果顾晴有时间看到私信界面,她会发现,私信她的人已经多到数之不尽。

这些人里包含着各界人士,从国家层面到民间层面应有尽有。

陆宇由于刚才在持续不断地击杀诡怪,他目前的积分总量达到了2600积分。

走到了冯爱身边说道:“小爱同学,麻烦帮我抽下卡,要抽120张。”

冯爱的秀目轻瞥了陆宇一眼,擦了擦油腻的小手,接过了他的手机,并开始点击十连抽。

随着一百二十道光芒闪过,十二次的十连抽结果已经出来。

分别是两张七彩卡、一张红卡、一张黑卡、八张蓝卡以及一堆绿卡和白卡。

【因果否定碎片:神话技能卡,集齐十张碎片可合成‘因果否定’技能卡,拥有对已经形成的因果进行否定的能力。】

【五感封禁碎片:神话技能卡,极其十张碎片可合成‘五感封禁’技能卡,拥有封禁目标五感的能力。】

【契妖师:红卡x阶身份卡,拥有召唤超远古时代神话妖兽的能力。

装备有契约百妖录,达到一定生命的献祭,可解锁相对应的妖兽。】

【建筑工程师:黑卡s阶身份卡,拥有极速创建建筑的能力。

使用一定数量的积分,可解锁相对应的建筑图纸。】

至于剩下的蓝卡和绿卡陆宇没有看,包括‘建筑工程师’一股脑的送给陆丰田。

他现在家大业大不需要过多关注品级不高的卡牌,

陆宇知道冯爱喜欢抽卡的感觉,给了转了1000积分,又抱着她的头“吧唧”亲了一口她的俏脸。

给她惹的又羞涩又开心,伸出小拳头“狠狠地”打在了他的胸口。

“坏人。”

“嘿嘿嘿。”

陆宇痴痴的看着冯爱娇羞窃喜的模样,觉得煞是好看,要不是父母就在身边,他恐怕会有更激进的举动。

他切换到‘契妖师’身份卡,手持契约百妖录,翻阅发现所有妖类总共大致分为三大类别,分为妖兽、凶兽以及神兽。

契约生命数量也从十条生命的妖兽‘猫鬼’到百万条生命神兽‘应龙’不等。

陆宇迫不及待的手持弩弓,来到了顶层天台。

外面的诡怪几乎已经被顾晴屠杀殆尽,仅剩下零零星星的几十头存活。

不过他所需要的也并不多,仅需要十条生命召唤‘猫鬼’即可。

虽说还有想同生命献祭的‘树妖’和‘百足妖’等等,但陆宇还是喜欢‘猫鬼’的诡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