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一剑邪神 > 第431章 血魔的终极形态

一剑邪神 第431章 血魔的终极形态

作者:轩辕剑羽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3-22 15:14:01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而在事实之上,郑乾所说的这番话实际上可以称得上是大话了!

要知道他对面,所面临的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更强大的存在!

即便曾经被击败过一次,即便现在对方也并非是本体出现的,可是无论从哪一个方面上来看的话这都并非,人类能够抗衡的东西!

而他这样说也不过是在激励自己而已,毕竟如果自己,彻底失败的话那么紧接着,将要迎接的将会是,一场无与伦比的灾难!

为了阻止灾难到来,郑乾此时此刻不得不集中全部经历,用以应对眼前这个可怕的怪物!

“哦,哈哈哈,那我倒是要看一看你这小家伙,到底想要怎样来阻止我,实在不行的话你就跪下来向我求饶,只要我心情好或许就会选择原谅了你!”

郑乾咬了咬自己的牙齿,他很清楚对面的这个存在根本就看不起自己,毕竟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

不过!

即便自己没有太大的胜算,他也绝对不可能让这个可恶的怪物继续这样肆无忌惮下去!

法宝不断围绕着自身形成一道屏障,阻挡住对方的血肉触手攻击,与此同时在他的身边,黑色的飞剑,幻化出一道又一道尖锐的长针!

而这长针之中,更是被淬炼了他自身最为强绝的毒素!

现在!

为了整个世界,他都必须阻拦住对方!

黑色的针锋利而又尖锐,一次又一次,穿梭过对方的身体,将自身的毒素,释放出去。

只是对方的身体,并非普通,即便他最为拿手的毒素,看上去都没有办法,能够达到他想要的效果。

“既然如此,你已经开始放手攻击,接下来也该我了吧!”

说完这番话,血魔站起身来,随后张开大口!

一股又一股血浪,从他的嘴中喷吐而出!

这是血魔司礼最后的生命精华。

换句话说,从此之后,血魔司礼将彻底身死!

但是对方的死亡所带来的灾难,比他本身要强个十倍百倍!

那些血液,如同最腐蚀的液体,喷吐到地上之后,整个地面都开始被不断腐蚀,血泡不断翻滚着,让整个地面都开始变成了血魔的温床。

正是因为,这不断蔓延出来的血色温床,顿时让周围开始变得越发难闻,甚至于在这温床之上,一个又一个触手,不断被伸出来,迅速的朝着郑乾狠狠袭击!

如同雨点不断砸在窗帘上,法宝形成的屏障被一次又一次撞击着,发出一阵又一阵极致的声音,带动的周围空气都跟着一起似乎,正在朝着更深沉的方向,撞击而去!

“我还需要灵魂!”

血魔突然开口!

他现在已经彻底和这一片区域的地面,融为一体,随后在血色的温床之中,突然张开了血盆大口!

奇怪的吸引力,被对方不断抽取过来,伴随着一阵又一阵诡异的嚎叫声,周围的灵魂,都仿佛被不断抽取过来了!

那是被血魔司礼害死的人!

他们的灵魂在周围飘荡着,没有防备的就被抽取而来!

“灵魂,灵魂,融入到我的身躯之内,然后让我赋予你们新的生命力!”

只听到,这血魔发出狂笑的嚎叫,而那些灵魂同样被不由自主的抽过来,眼看着即将融入进去的一瞬间,郑乾猛然出手,狠狠的往前一推!

顿时极为强大的力量从他的双手之中,彻底爆发出来!

随后他以极快的速度掏出了一个令牌!

“我以判官之命,命令你们即刻,归于地府冥界之中!”

下一瞬间,所有灵魂都被彻底解放,直接回归了冥府!

功亏一篑!

血魔变得更加狂怒!

他非常疯狂的怒吼着,一个又一个尖锐的肉刺,从地面上生长出来!

没有了灵魂,他就没有办法创造出活灵活现的生命,可是既然灵魂都被驱散了,他也只能够退而求其次!

“别以为你把灵魂都给驱除走了,我就没有什么办法了,我告诉你,你死定了!”

恶狠狠的声音不断袭来,伴随着恶狠狠的声音一起袭来的,还有整个地面,不断朝着外面涌动而出的力量!

一个又一个闪烁着,红色光芒的眼睛,开始不断从地面之中探出头来!

那眼睛的身后,还连接着一个无法看清楚的东西!

“就是这个!”

郑乾极为警惕的看着眼前出现的东西,眼神之中浮现出几丝厌恶的神色。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了,可无论第几次看到,这东西都带给他极强烈的厌恶感。

“即便你再一次出现,我依然能够把你打回原形!”

郑乾一面说着,随后手紧紧的握住黑色长剑!

“邪神之剑,给予我力量!”

周围的邪灵之力,不断涌现,不断弥漫着,会入到手中黑色的长剑之中!

恐怖的力量,在这把属于邪神的常见之中酝酿着!

黑色的乌光,下一刻,狠狠的劈砍出来!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