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丹道无双 > 第3684章 悟阵

丹道无双 第3684章 悟阵

作者:孤单地飞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11-21 20:07:10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嗡,白玉塔轻轻旋转着,却是以极快的速度镇压过来。

这可是三星材料所铸,自然不是普通的一星宝器可比,立刻有可怕的压力镇压过来,这是材料本身的威力,足以镇压一切一星法器。

然而,可怕的威势荡过,混沌极雷塔却是完全不受影响。

怎么可能!

南宫凛张大了嘴,完全不能相信。

这可是他的白玉镇妖塔啊,三星材料所铸,再加上他以筑极基的修为日夜淬炼,公平地说,连他都不是对手。

可现在呢?

一点效果也没有!

他并不知道,这还是凌寒让混沌极雷塔自晦的关系,否则母金发威,在质的层次完全压制三星材料,让其自爆也不是没有可能。

天大地大,所有材料中,当然是母金最大,乃器中帝王,可碾压一切仙金。

“来,你想比法器,成全你!”凌寒心念一动,兹,一道闪电立刻从混沌极雷塔上打了出来,向着南宫凛射去。

这一击,奇快!

母金是何等存在?

可铸帝兵的!

哪怕现在只是一星法器级别,那也是这个级别中的霸主,这一击快得没有一个筑基境能够躲得过去,否则的话,母金未免也太名不符实了。

南宫凛顿时中招,一股强劲的电流涌过,他只觉全身都在颤抖,难受得要把腹中的食物都是呕吐出来。

他连忙将白玉塔召了回来,垂落下能量,以保护他。

凌寒一见,不由大笑,因为南宫凛被这一击电芒打得是满身焦黑,他都可以闻到肉香味了。

这道闪电可不是他凝入进去的法,而是混沌极雷塔自带的威能,这块母金在混沌中孕育,在雷池中淬炼,天生就带两个效果。

可惜,因为母金中融入了凌寒的神识,混沌极雷塔的威力便也要受到凌寒境界的影响,否则的话,母金发威,便是圣人亦能斩之。

南宫凛看着凌寒,他现在有点懵。

面前这个对手太古怪了。

从生命层次看像是筑人基,可战力却是连他都是不弱,比法器吧,他以三星材料铸成的白玉镇妖塔居然镇不了对方,不可思议之极。

“去!”他自然不会甘心,对着凌寒一指,白玉塔立刻打出了一道光,化成了一道飞剑向着凌寒斩了过去。

嘭!

飞剑斩在混沌极雷塔垂落的宝气上,不但没能斩进去,却是自个儿直接崩碎了。

靠。

南宫凛瞠目结舌,他怔怔地看着凌寒。

刚才那一击绝对是两件宝器的直接对抗,而结果是……白玉镇妖塔完败。

三星材料铸成的宝器居然完败?

南宫凛心中狂颤,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对方那件宝器的材料还在三星之上。

天哪,真我境级别的材料,还是……化灵级别?

南宫凛不由动了贪念,这种级别的材料别说是他了,就是真我境、化灵真君都要为之疯狂的。

“呵呵,不是你的,就不要多想。”凌寒冲了过去,一连串的轰击挥出。

这一回,凌寒没有再用渡仙指,而是用出了妖猴拳,轰,可怕的气息滚动之中,一头妖猴浮现,足有三丈高,咆哮着向南宫凛扑去。

嗞嗞嗞,一道道闪电也从混沌极雷塔上打出,向着南宫凛发起了第二重攻击。

南宫凛连忙运转白玉塔进行防御,但这挡得住妖猴拳的力量冲击,却挡不住那只幻化而出的远古妖猴,不断地冲击着他的心灵,让他难受无比。

而混沌极雷塔的闪电却是白玉塔无法拦截得下的,只能削掉一部份的威力,仍是电得南宫凛浑身发麻,死去活来。

凌寒哈哈大笑,攻击如狂风暴雨,很快就把南宫凛轰趴在了地上。

筑极基又如何?

凌寒毫不客气,将南宫凛搜了个空,那白玉镇妖塔自然也没有放过,这可是三星材料,卖给生丹境的话,完全可以融化了重炼,立马成为生丹境级别的宝器。

这可以卖出大价钱。

“还我的宝塔!”南宫凛趴在地上,满脸都是怒容。

凌寒展颜一笑:“不服的话,以后可以来找我报仇,我行不改姓、坐不更名,牛剑华是也。”

反正他戴着面具,没有人认得他。

“你是那个蒙面大盗!”南宫凛反应了过来。

“正是你家牛爷爷!”凌寒一巴掌将南宫凛拍晕了过去。

嗯,以后是不是再穿上从牛剑华那里抢来的战甲呢,这样的话不是更像吗?

凌寒继续去钻研阵法,引动阵法向他攻击,从而让阵法显化,让他得以观摩。

不过一会,又有人跑了过来,但看到地上躺着的南宫凛后,那人果断没有向凌寒出手,而是绕行而过。

——南宫凛真是太惨了,被剥得只剩下一条裤衩。

在此之后,不断有人上来,大部份看到南宫凛后就直接绕道而行,但也有几个人自命不凡,认为自己比南宫凛强,结果自然是难逃被打趴下的命运,与南宫凛摆在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