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丹道无双 > 第1272章 无面

丹道无双 第1272章 无面

作者:孤单地飞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11-21 18:05:08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两个月的时间一错即过。

凌寒完成了境界的积淀,在轮回树下参悟,这帮助太大了。他可以冲击中极位了,但并没有立刻开始,而是先去了一趟拍卖行。

金明为他收购了大量的神铁,在全部吃下之后,凌寒也从巨富变成了小富,近四亿的真元石居然花得只剩下了三十多万。

不过,收购到的五阶神铁也差不多能够让仙魔剑晋阶了。

他让仙魔剑不断地吞噬神铁,半天下来,五阶神铁只剩下不过十来斤,而仙魔剑也达到了饱合状态,只要再“吃”一小块神铁,便能完成从五阶到六阶的质变。

凌寒没有急着跨出这一步,而是自己开始冲击中极位。

他要在渡劫的时候让仙魔剑再完成质变,一起经历天劫,从而让仙魔剑的威能更强。

轮回树下参悟,岁月如苍狗。

一个月过去,凌寒却已经悟道了三十年,他身形一闪离开了黑塔,轰隆隆,天空中立刻有乌云密织,形成了滚滚的雷云。

古怪的是,这次的雷云中不止是炽白的闪电,居然还有黑色的!

这里是两界战场,既是神界又是冥界,所以这天劫……也同时兼具了两界的特性。

凌寒早就离开了狼牙城,反正在黑塔中参悟,根本不用担心被人打扰,而有所感悟之后也能跑出来直接渡天劫,不用担心殃及他人。

雷云滚滚中,可怕的闪电交织,化成了比山岳还要粗的电芒,猛地对着他劈落了下来。

哐!

天地震怒,修炼乃是夺天之造化,为天地所不容,所以要降下浩劫,让这股力量还归天地。

凌寒根本无所谓,他的体魄强出境界一大截,任天劫狂轰都是没事。可为了淬炼体魄,他还是主动崩碎神骨,在天劫之下向着更强的层次进军。

仙魔剑也吞噬了最后一块神铁,完成了质的飞跃,同样在天劫之下锤炼。

剑身有丝丝铁渣排出,而本身则是变得更加亮锃,如一汪秋水,散发出至高至强的神威。

这是仙剑!

凌寒则是体悟着天劫之力,现在威力更上层楼,让他可以得窥更多的天地规则,那大自在的运转。

半天之后,天劫消散。

凌寒意犹未尽,他还没有参悟够啊!

没事,以后再去蹭天劫的话,那都是这个级别的,所以不用急,一次参悟不够那就两次,两次不够就三次,总有圆满的时候。

仙魔剑轻轻颤动,绕着凌寒的身体旋张着,吐射着可怕的寒光。

凌寒本身拥有至强的防御力、恢复力,而仙魔剑则是在攻击方面达到了极致。

要是用仙魔剑攻击他,那是他的防御更甚,还是仙魔剑更利呢?

凌寒突发奇想,然后觉得自己是纯粹找虐,这又有什么好想的?

“好剑!”一声赞叹从远处传来,只见那是一个白衣人,脸上蒙着白布,甚至连头发都是裹了进去,根本没有露出眼睛、鼻孔、嘴巴来,显得怪异无比。

而他一身白衣也十分宽敞,因此也无法从体型上判断他到底是男是女。甚至,他的声音也十分得中性化,可以说是有些娘的男人,也能说是比较英气的女人。

他单腿独立,弓起的大腿上则是摆着一张琴,左手轻轻一拨,顿时发出流水一般的曲乐之声,如灵泉过涧,十分悦耳。

此人好强!

凌寒在心说道,他看不出这个人的具体境界,但有一种对方很强很强的直觉。

距离两界天骄会越来越近了,各路天骄也如同雨后春笋般地出现。

凌寒微微一笑,道:“确实是把好剑!”

“可否割爱?”白衣人问道。

“不好意思,非卖品。”凌寒摇摇头。

白衣人手一拨,嗡嗡嗡,琴音叮咚,他顿了一下,道:“那咱们打个赌,我赢了,你就把这把剑卖给我!”

凌寒哈哈大笑,道:“没兴趣!”

“那切磋一下如何?”白衣人又道,看来是并不想罢休了。

凌寒也是战意如歌,他收起仙魔剑,道:“好!”

白衣人不由急,道:“你怎么把剑收起来了?”

“该用的时候,我当然会用!”凌寒笑道,“阁下,怎么称呼?”

白衣人犹豫一下,才道:“无面。”

无面?

把脸遮起来就叫无面,那他是不是该叫无身呢?

“在下凌寒。”凌寒凝起拳头,他的肉身防御同阶无敌,因此,他也十分喜欢用拳头,那种直接用肉拳将对方揍趴下的感觉非常爽。

“接招!”无面拨了一下琴弦,嗡,一道音波竟是实化,形成了一把利剑,向着凌寒斩了过去。

凌寒不由露出惊容,这道攻击凌厉无比,竟是让他生起了不可抵挡的压迫感。这并非对方的气势,而是这道攻击确实便是如此可怕。

对方是日月境大圆满!

不不不,凌寒连忙展开摘星步闪躲,大圆满都没有这么厉害,他又不是没有战过这样的对手。

极境!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