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九剑杀神 > 第343章 夺星之战,夏羽大赚!

九剑杀神 第343章 夺星之战,夏羽大赚!

作者:王小帅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12-16 10:25:25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星空点亮,杀意漫天,刀光剑影,轰轰巨响,一场争夺矿星的战斗打响。

整个九号矿星上,却是显得分外的安静。

所有的野人奴隶都被赶回他们的住处,停留在外边的,全部都是姬家强者和大乾修真国的黑衣卫。

强大的神识瞬间释放,覆盖整个星球,所有人的耳中都听见一个苍老的声音。

“所有人注意,这次八大盗来者不善。”

“和以往的进攻不一样,这次很可能是生死存亡的一战!”

“每个人都打起精神!如果这一战能够守住九号矿星,我作为姬家大长老给各位请功!”

“到时候灵石宝物绝对不会少大家,古圣丹古圣兵也都有奖励,而且我还会给出四个前往朱雀圣地修炼的资格,这可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诸位,为了姬家效忠,就在此时!”

哗!

虽然知道这是姬家大长老的战前鼓动,但是也足够让所有人热血沸腾。

别说那些普通的修行者,就算是对姬家的后代们来说,这也是很有诱惑力!

古圣丹和古圣兵,谁不想要?

更重要的是圣地修炼的机会!

朱雀圣地,和瑶池圣地并列的强大势力,在整个主世界也是最最顶尖的势力。

如果能去那里修炼,不但修为会暴增,而且背后有了后台,以后就算是回到姬家或者大乾,也是人上人!

“所有的姬家嫡系长老,客座长老和小世界走出来的长老,大家都打起精神!”

“黑衣卫,也做好准备!”

“所有人听我安排!”

姬家大长老不断的分发任务,一道道光影冲天而起,一队队的黑衣人飞上半空,一个个强者分别前往星球上不同的位置,守护阵眼。

夏羽则是一个人站在仓库门口。

他的任务就是守护仓库,随时准备关闭仓库。

夏羽抬头看着天空,安静地听着命令,他听得很清楚。

那些不是姬家嫡传的修行者,全部都安排到第一线,如果阵法被攻破,这些人就会成为炮灰。

“果然是如此!”夏羽想到之前乔风说的话。

把不是姬家嫡传的长老当做炮灰,这不只是姬家的传统,而且已经成为姬家的习惯。

遇到危险的战斗,你们先上。

如果是乔风本人在这里,此刻很可能就安排在第一线,然后战斗开始,第一个去送死。

这就是姬家大长老的安排。

“无耻!”夏羽暗自想道。

对于这样的主家,他叛出姬家没有任何的心理压力。

当然了,姬家大长老这样安排,不代表他自己不出力,事实上他是战斗的主力。

密密麻麻身影飞了上来,来到了阵法光幕面前,他们每个人都骑着一只狮虎兽。这是一种星空之中飞行的猛兽,它们全身覆盖铁甲一样的皮肤,大翅招展,相貌凶猛,利齿獠牙;坐在它们背上强者也全部都披着金色的战甲,手中拿着锋利的长矛,每一根长矛上都有着一道道纹,“刺穿”,同时施展,威力无穷。

“杀!”一个震动星空的怒吼响起。

“杀!”万众齐声怒吼!

作为八大盗最为强大的狮虎盗,战意气势,无人可比。

成千上万的长矛,同一时间,猛地刺在星球阵法上。

轰!

一道如同金色波浪一般的力量,让阵法光幕猛然一震,与此同时,整个阵法光幕都为之一暗。

星球阵法,不过如此。

所有的狮虎盗看见攻击有效,他们更加的兴奋,手中长矛再次刺出。

杀!

阵法光幕又是一暗。

“找死!”姬家大长老的脸投射在白亮的光幕上,他混浊的双目睁开,一字一句道,“犯我姬家者,死!”

当他吐出这个死字,在阵法外的星空中,竟然凭空出现万点火焰。

那些被火焰点燃的狮虎盗,无论他们使用任何的办法拍打或者用水浇灭,都是徒劳。

这火焰根本浇不灭,而且越烧越大,谁碰到谁死,就连全身有着铁甲一样皮肤的狮虎兽也被点燃,活活烧死!

“死!”姬家大长老双目一厉,口中又吐一字。

只见肉眼可见的力量,在星空之中形成波纹,又有无数的狮虎兽被震翻。

这些震翻的狮虎盗和被点燃的狮虎盗撞在一起,顿时又有更多人被点燃,一时之间,星空之中一片烈火,狮虎盗损失惨重。

这种景象,顿时让守在阵法后的修行者们心中一松。

“都说姬家和朱雀圣地有关系,看来果然如此。”一个高大的身影从第一艘的星盗船上飞出。

他一边飞向九号矿星,一边冷笑道,“姬家大长老,你这一门神通莫非就是朱雀圣地的焚天之术?看来你们不但是大乾修真国的走狗,还是朱雀圣地的走狗!”

姬家大长老冷笑道,“沈开山,退去吧,你不是我的对手!”

“是嘛?”沈开山已经站在了星球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