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武逆九千界 > 第1021章 神瞳族,天才惊现

武逆九千界 第1021章 神瞳族,天才惊现

作者:虚尘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3-07 18:18:38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这么多高手?”

来到此地,跟随叶寒的众人在发悚,隐隐有一种心悸之感。

他们发现眼前汇聚的武者数量至少有十几万,大都是几十人、几百人、或是上千人汇聚成一团,似乎形成一个个不同的阵营。

有人在等待,也有人眸光电闪,演化出一道道冷厉的光辉,在扫视着四周。

那些人的眸子深处,似乎皆有觊觎之色在闪烁变幻。

看到叶寒等人前来之后,诸多目光几乎第一时间凝聚了过来。

可惜,即刻之间,不少人摇了摇头,目光收回,仿佛有些失望一般,不再注意他们。

叶寒带着众人降临下去,静静等待。

他的声音通过念力传递开来,传入每个人的耳中:

“这里是阴阳之海。”

“踏上星空生死路,这是要必经的第一关,只有通过了阴阳之海,才能够真正踏入生死路中,得见崭新的天地,才有资格争夺后续的机缘。”

叶寒开口解释:“阴阳之海,除非气血惊世,元力无穷,否则根本无法横渡,除非乘坐阴阳船。”

“我听过阴阳之海,父亲曾经提起过,想要肉身横渡阴阳之海,几乎不可能,哪怕某种圣体修炼到圆满的高手,也做不到。”

剑尘开口,好奇的看着叶寒:“这阴阳之海,有那么可怕吗?”

“有!”

叶寒看向远处的海面:“阴阳之海,想要横渡至彼岸,需途经千万里距离,在海中生存着可怕的生灵、种族,会吞噬飞过海面的武者。”

他扫了一眼前方盘坐的众人:“这十几万名圣者,大多数都只能……等!”

“等?”

剑尘等人更加好奇。

“乘坐阴阳船,需要拿出诸多的资源、宝物,换取上船的资格,他们的积累不够,只能在此等候,等待着一些生死路上的绝世高手需要随从、奴仆之时前来接引他们而去,亦或是……。”

叶寒说到这里,顿了顿:“亦或是掠夺他人,累积宝物,如同我们刚进入这星空生死路之后,所遇到的那个逆魔族的高手一样。”

说完之后,叶寒闭上了眼瞳,进入了闭目打坐的状态。

其他众人内心涌现莫名的忐忑,安静呆在叶寒周身之间,并不敢妄动。

他们有一种感觉,这星空生死路,可能比自己听说过的、想象到的更加可怕。

众人都在等待,叶寒等人到来不久之后,时而也能看到有其他高手从远处而来,基本上都是一批一批的武者汇聚在一起。

少则数百人,多则数千人。

也有那种无比可怕的存在,自信无双,孤身踏入。

在场众人就发现了一个比肩之前被叶寒镇杀的陈北玄一样的存在,一个长发青年,目光凌厉,孤傲无双,独自前来此地。

“四大气海!”

莫轻柔不禁低声开口。

剑尘等人,也已经发现了那男子的可怕。

那是一个拥有四大气海的恐怖存在,又是一尊无数年都难得出现的绝世妖孽。

哪怕在这几十年,诸天之中妖孽辈出、天才无数的环境下,能拥有四大气海之人,也绝对是诸多天才与妖孽中的佼佼者。

“那又是什么人?他的眼睛……三只眼睛?”

众人骇然,不禁看了过去,打量着前方出现的一名男子。

三眼王族?

就在众人惊疑不定之时,叶寒睁开了眼眸,略有些意外:“神瞳族!”

能让叶寒所注意到的存在,当然极其不凡。

此地居然出现了一个神瞳族的强者,那可是人族之中无比可怕的一脉。

神瞳族,成年之后只需要随意修炼,哪怕无需多强的天赋,都有很大机会诞生出武道天眼。

这一族的武道天眼,也不普通,叫做破妄神眸,那神眸若是爆发,简直可打出惊天动地的恐怖一击,非但如此,据说那种眼眸的力量爆发出来,眸光所至之处,可洞穿一切,看破一切虚妄。

眼前这个神瞳族的高手,显然早已经将神瞳修炼到一定的程度,那第三只眼睛即便未曾睁开,却已有令人为之惊悚的气机爆发出来,让在场无数高手无形中安静不少。

“五大气海!”

叶寒平静开口,吐出四个字。

不过,他的声音乃是用念力加持着传递出去,只有跟随他而来的众人才能听到,并不会引起他人注意。

“什么?”

剑尘、白夜、皇影三大天才,都在此刻面面相觑,不禁睁大了眼瞳。

怎么可能?

五大气海?

真有人能诞生出五大气海,而且,正好就出现在了此地?

不需要用脑子去想,拥有五大气海者但凡踏入这星空生死路,必然都是震慑一方的绝世高手,甚至能轻松杀入星空战神榜。

绝对不可能在这种地方停留。

但是眼前那尊天才,却在前方一片大地中盘膝而坐,似乎也在静静等待着阴阳船的到来。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