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都市 > 隐婚神秘老公 > 第291章 她被判无罪释放

隐婚神秘老公 第291章 她被判无罪释放

作者:我是木木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11-10 18:45:18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舒言,你这个贱人,你怎么这么不要脸?”盛雅容简直要气疯了,她期待了这么久的孙子,居然是个野种。

盛明城虽然也生气的,但是更不想盛雅容在法庭上丢脸,直接就把她拉出去了。

舒言听完这些,已经瘫软在了椅子上。

她完了,彻底完了。

被告律师眼前一亮,拿着证据对着众人说道:“有了这些证据,就可以证明时秋秋并非故意杀人,而是被人陷害。”

他正说着,战司寒也拿出了那段被放大后的监控,展示给众人看:“时秋秋伸手的方向,和楼梯的方向是不一样的,又怎么可能会把舒言推下去?”

风向瞬间转变,那些之前觉得舒言可怜的,瞬间就厌恶了起来。

法官认真鉴定了一下证物之后,锤下了木槌:“时秋秋无罪,当庭释放。”

时秋秋听到这句话,这才真正松了口气,这才发现自己的手心里全是汗。

乔小晴已经激动的冲了过来,抱住了时秋秋:“秋秋,太好了,你没事了。”

时秋秋也是一脸的心有余悸,她刚才还以为自己的下半辈子就要交代进去了。

“你没事就好。”盛厉爵温柔一笑。

时秋秋却看到了他眼下的乌青,顿时有些心疼。

这两天,盛厉爵为了找到证据,都没有合过眼。

“谢谢你。”时秋秋有些感动的说道,心里有种莫名的情愫在涌动。

战司寒这时凑过来,站到了两人的中间,一脸温和的对着时秋秋说道:“恭喜你能够洗清嫌疑。”

时秋秋知道这也有他的功劳,真诚的说道:“谢谢你,这两天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还等着跟你一起拍戏呢。”战司寒爽朗一笑。

盛厉爵的目光陡然就沉了下去,虽然这两天两人一起合作,但是时秋秋他是绝对不会退让的。

他直接就牵起了时秋秋,走了出去:“洛洛昨天还问你怎么没有过去看他。”

一提到洛洛,时秋秋就有些难受了起来,这两天,她每分每秒都在想着洛洛,幸好马上就能见到他了。

时秋秋满心的欢喜,也没有注意到两人牵着的手。

看着两人的背影,战司寒也忍不住冷下了脸。

乔小晴可算是看出来了战司寒的意思,有些同情的说道:“战总,您还是别想了,盛总和时秋秋的关系好着呢。”

“是吗?”战司寒扫了她一眼,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也大步走了出去。

等战司寒上了车,一旁的助理终于忍不住问道:“战总,您为什么要帮时秋秋,这次您只要帮那个叫的舒言的,时秋秋肯定要坐牢的,您不是想利用她,报复那个女人吗?”

“对付她,我一个人就行了,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我才不会做。”战司寒目光沉沉,眼里闪过一丝不屑。

助理顿时沉默了。

战总,您之前做的那些,就是正当手段么?

战司寒撑着下巴,望着远处时秋秋的背影,目光含着一丝趣味。

原本是想让他那个好继母的女儿爱上他,没想到被别人抢了先。

不过,他最喜欢的,就是从别人手里抢东西,那才有种愉悦感不是么?

战司寒开车离开了,法庭门口的盛明城却一脸复杂的看着时秋秋,原来他真的误会了她。

看着时秋秋和盛厉爵人牵手的样子,他的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烦躁,居然就跑了过去。

“时秋秋……”盛明城低低的开口。

时秋秋看着他,目光平静,已经把他当做了一个陌生人。

“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吗?”盛明城虽然有些惧怕一边的盛厉爵,但是他依然想知道答案。

只要时秋秋答应,他就算得罪了舅舅也愿意。

时秋秋抿唇,摇了摇头说道:“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盛厉爵似乎很满意她的回答,心情变得愉悦了起来。

盛明城沮丧的垂着头,让开了路。

原来一切都是他自作多情罢了。

……

舒言请的狗仔,把这段视频放在了网上。

所有人都认清了舒言那丑恶的嘴脸,这个时候也有人扒出来了,之前骂时秋秋的,都是她买的水军。

舒言顿时人人喊打,就连经纪公司,都向她提出了解约,并且要求她赔偿一大笔违约费。

只是舒言现在哪里有钱,公司便直接把她家里的名牌搜罗一空,剩下的还打了欠条。

舒言落魄的走在街上,身上一无所有,心里怨毒无比。

这一切,都是因为时秋秋。

要不是时秋秋,她也不会落入今天这步田地。

舒言怀里揣着把刀,蹲在了剧组门口。

她不好过,也绝对不会让别人好过,大不了同归于尽。

见着时秋秋出来,舒言毫不犹豫的就冲了上去。

时秋秋眼疾手快,直接就一脚踹了过去,直接把舒言踢飞。

这也要感谢她一直在练武术,身手敏捷了许多。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