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仙侠 > 神话从童子功开始 >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章 动员 (求订阅)

是啊,这神威军中,其实实力最强,地位也最高的人,是金使赫无极。

他不但是五圣使的老大,本人实力也是最强,不少人都猜测,他已经疑似有冲击宗师武道的底蕴,故而向来也是超然物外,不太愿意掺和向卿和司鹏两人的斗争。

同时,其他人也不敢招惹他,属于高高在上的那一种。

他起到的,往往也是调停作用,也就是和稀泥。

不让事情走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往往也能收到不错的反馈。

可,一旦向卿等人主动发起进攻,对神威军内部产生巨大的威胁和动荡,赫无极一定会插手,甚至会对付向卿这边的人也说不定。

这是一个极大的不确定性因素,也因为他的存在,其实向卿受到极大的限制。

沉之航点点头,清秀文静的面容看不出任何的魔性之处,反而带着邻家大男孩的阳光与温和,

“赫无极武功之强,不必多说,怕就怕,司鹏在临行前,特意找他说过此事。

以司鹏的为人处事,若非将一切都安排妥当,不可能这么轻易就离开。”

“那咱们能否直接从洪天正方面入手呢?

如今他一人执掌三卫大军,可谓是独掌乾坤,如果咱们能将他拉拢过来,不需动武,和平收纳兵权,我想赫无极不会出面干预吧?”

徐飞想了想道,所谓兵法之上乘者,乃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能和平收纳对方,岂不比真刀真枪干上一场,还有他人在一旁拉架来的妙?

而洪天正在他们神威军中,是典型的爱美人不爱江山,能力出众,却没有野心,这样的人,不必去忧心他有了大权不放权,而是要琢磨怎么把他拉拢过来。

“唉,徐将军说的倒是轻巧,可洪天正这个人难缠的很,什么都不喜欢,什么都不在意,唯独将自己那个病恹恹的夫人当成至宝,也是他的死穴。

当初,司鹏甚至不惜拉下脸面,请洛使一同为其妇人驱除寒毒,疗伤,便是看准了洪天正的性情,咱们晚了一步,想要示好,效果怕是大打折扣。”

贺新摇头,这里真的不得不佩服司鹏这个人的眼光毒辣,脸皮也够厚。

若不是用过往的感情绑架洛宁,又提前将洪天正拉拢在手上,他怎么可能有今时今日的声威?

洛宁沉默,这里面有她的因素,所以不愿多说。

“不能示之以恩,不如示之以威,我就不信,咱们用洪夫人的安全来威胁他,他能置之不理。”

徐飞想了想,又说道,但很明显,这个提议得到在坐诸人的一致鄙夷。

威胁人不是不行,但你用一个弱女子,还是一个得了重病的弱女子,来威胁对方的丈夫,完全是下三滥的勾当,说出去都能被唾沫星子喷死。

这年头,上至朝堂,下至武林,虽然乌烟瘴气,至少还维持一个体面,标榜的也是自古流传下来的各种规矩,民风。

当然,如果这个办法有效,也不是不能用,毕竟做大事不拘小节,能达成目的,不择手段又有何妨?

可,向卿最后还是否道,

“不成,如此一来,便是在洪天正的心里扎了一根刺,他随时会反口报复。

再者,你我都是光明正大之人,岂可选用如此宵小手段,卑鄙恶行?”

徐飞有点尴尬,大胡子下面的脸蛋通红一片,这真是里外不是人了,好在脸皮够厚,就当什么都没发生。

向卿一看说来说去,都没人说在正点上,便道,

“行了,你的想法,我已经了解,接下来,便与你们说一些消息听,你们自己斟酌。”

“先说苏宏图,他所练的,其实不是武功,而是一门邪法,名为邪兵破限,乃是将一门邪兵融入自己肉壳当中,使得自身与邪兵合二为一,获得超脱本体的资质,底蕴,从而冲击宗师武道。

这一点,我可以保证确实无疑,其搜掠凶兽血肉精华,便是为了喂养此法的关键之一,肉太岁。”

这个消息,将在场之人震得七晕八素,宗师二字,宛如一座大山,直挺挺的压过来,几乎叫他们喘不过气来。

万一,这里是说万一,苏宏图真的破限成功,迈入宗师,他们现在和人家作对,不就是在找死?

秋后算账,有一个算一个,都好不了。

至于说反抗,若是大军在手,以军阵应对,倒也可以抵挡一二,可苏宏图有司鹏等人的支持,同样有大军在手,根本不惧他们。

再次,以宗师武者的手段,实行刺客斩首之术,他们也是防不胜防。

其中,沉之航作为邪魔道出身的高手,对于邪兵破限似乎有些了解,惊讶之余,更多几分凝重之色。

“这邪兵破限之法不说失传,也是少有人知晓,何况那仪式所需的材料也是无比稀罕,如何能这般轻易的就搜罗到?”

再一个,向卿是如何得知这般隐秘的,似乎苏宏图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这让沉之航大为不解。

只不过,他是聪明人,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至于这个消息是由苟舒平打探出来的这个可能性,沉之航压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